关于下拨乐清市残疾人专职委员2018年度考核奖金及连续三年以上岗位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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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残联: 根据《乐清市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标准》(乐残〔2016〕25号)要求,结合全市残疾人专职委员2018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另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乐政办〔2010〕97号)规定,对连续3年及以上担任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的,每月给予30元岗位补贴,经研究决定,予以下拨残疾人专职委员2018年度考核奖金及连续三年以上岗位补贴,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乐清市残疾人专职委员2018年度考核奖金及连续三年以上岗位补贴发放名单 (详细名单与金额请咨询当地乡镇(街道)残联)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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