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乐清市儿童青少年“明眸皓齿”工程近视普查工作人员培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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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乐清市儿童青少年“明眸皓齿”工程近视普查工作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有效推进我市中小学校近视防控工作,切实提升我市儿童青少年视力整体水平,根据《温州市儿童青少年“明眸皓齿”工程实施方案》(温政办〔2019〕23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近视防控普查工作人员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象要求 1.检测人员: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人员; 2.管理人员:学区负责同志、学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每单位至少1名。 二、培训时间 1.培训内容:5月14日上午理论讲课,5月14日下午-15日学员分三个半天现场实践操作练习及考核; 2.现场分组考核,不合格者分入下一批再次培训。 三、培训地点 乐清市第三中学报告厅 四、培训议程
五、报送方式
1. 检测人员名单已上报完成,若有调整则发送相关信息至手机13736391112; 2.管理人员名单于5月11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联系人:施文远,联系电话:61526715,671112。 六、有关要求 1.学校安排好参训人员工作,一律不得请假; 2.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 儿童青少年“明眸皓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乐清市“明眸皓齿”近视防控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乐清市“明眸皓齿”近视防控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20190509).xlsx
乐清市教育局学生科 2019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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