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编撰《乐清导游词》的函
|
|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旅游名市建设作为全面践行“两山”理论的重要抓手,以雁荡山转型发展为龙头引领,以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大投入、大改造、大提升,旅游配套功能逐步完善,旅游产业发展迅速,旅游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我市各景区深入挖掘景区历史文化内涵,整理编印了主要景区导游词,但各景区导游词文体标准不统一,内容不完整,不利于全市旅游的整体宣传。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统筹全市历史、人文、自然等旅游资源,开展文旅融合“诗和远方”的美好旅程,我局决定编写《乐清导游词》一书,现向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征集导游词编写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一、初稿征集要求 景区概况、导游提示(景点最佳游览线路、大致游览时间)、景区内各景点讲解内容、景区内重点景点的代表性图片。 (一)文字格式:开场白、景点介绍(按沿途游览或参观顺序展开撰写)、结束语。 1.主题突出,层次清晰,结构严谨。 2.文字流畅、生动,注重可读性,叙述性描写需简明扼要,撰文符合导游词的特点,避免使用难懂和拗口的词汇。 3.引用资料需注明出版社名称及作者姓名,数据和史料要正确,内容要详尽具有科学性及实用性,对历史、文化、民俗等介绍要尊重事实,用词恰当,术语、数据、年代、历史事件和典故等引用要规范、准确,要宣传和弘扬健康向上的精神。 4.每篇导游词需按参观游览顺序编写,字数不限。 (二)图片格式:每个景区(板块、示范带)需要8-15张图片,每张图片像素2-5MB。 二、初稿征集内容 根据章节进行罗列: 第一部分 乐清概览 1.乐清概况(简述人文、经济和社会等三方面,口述时间大约多少再定字数) 2.乐清景点概况 初稿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第二部分 乐清三大自然旅游景区 1.雁荡山 2.中雁荡山 3.灵山 初稿单位: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第三部分 乐清十大人文旅游景观 博物馆、纪念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及省保单位等十大景观;红色旅游。 初稿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及下属单位 第四部分 乐清八大城市景观带 初稿单位: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柳白新区管委会、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 第五部分 乐清市乡村振兴示范带、A级景区 初稿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街道。 第六部分 乐清旅游攻略 初定50条 初稿单位:优秀旅行社 第七部分 美食地图、民宿地图 初稿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民宿协会。 三、其他事项 为便于工作的沟通联系,请各单位于6月12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我局市场管理科,并于6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科。 联系人:蔡永清;联系电话:61880389; 电子邮箱:376171391@qq.com。 附件:1.联络人员名单 2.示范导游词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