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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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 为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完成温州考核任务,根据乐清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养老工作任务及考核要求的通知》(乐民老﹝2019﹞58号),圆满完成我市今年的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任务,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养老服务人员,全面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数量要求 (一)养老机构护理员 凡我市范围内常住人员,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学历,符合法定劳动要求,有意愿从事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的人员;从事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护理的人员;我市范围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内(敬老院、民办养老院、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所有护理人员。 (二)家庭护理人员 凡我市范围内常住人员,年满18周岁,不限学历,有养老护理知识方面需求的各类人员。 (三)培训数量要求 具体培训人员数量要求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一)养老护理员 根据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重点培训养老护理员的基本素养、职业道德、老年人照护基础知识,包括:日常生活起居照护、健康状况的观察、老年常见疾病照护、老年临终照护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家庭护理人员 培训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中护理人员的照护知识、技能。 三、培训方式 养老护理员及家庭护理人员培训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在全市分五场进行,具体培训工作委托培训机构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开展,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发动,组织好报名工作,并于2019年6月13日前将参加养老护理培训人员名单(附件2)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培训具体事项由乐清市惠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联系人:丁如,联系方式:15657796007 。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市民政局负责。 五、培训时间 第一场:6月17日下午1:30-4:30在乐成街道7楼会议室举行,参加对象为白石街道、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盐盆街道。 第二场:6月18日上午8:30-11:30大荆镇三楼会议室举行,参加对象为大荆镇、雁荡镇、湖雾镇、龙西乡、智仁乡。 第三场:6月18日下午1:30-4:30清江镇五楼会议室举行,参加对象为仙溪镇、清江镇、芙蓉镇、南塘镇、岭底乡。 第四场:6月19号上午8:30-11:30在虹桥镇7楼C会议室举行,参加对象为虹桥镇、石帆街道、天成街道、蒲岐镇、淡溪镇、南岳镇。 第四场:6月19日下午1:30-16:30柳市镇二楼报告厅会议室举行,参加对象为柳市镇、北白象镇、磐石镇、翁垟街道。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要高度重视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宣传与组织工作,要及时足额组织辖区内人员到片区内培训点参加培训。 附件:1.2019年乡镇(街道)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任务分配表 2.乐清市养老护理员培训人员花名册 乐清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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