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2018学年第二学期结束有关工作的通知 | |||
|
|||
2018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时间安排 小学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5日至26日,初中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6日至28日;7月1日前中小学期末考试结束,7月4日暑假开始。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教师会议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报到、注册、始业教育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1日。中小学(幼儿园)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2日,普高高三上课时间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校(园)要在暑期放假前集中时间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要针对暑期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可能多发的特点,按照《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乐教安〔2019〕3 号)要求,教育学生(幼儿)做到“五不一会”;要扎扎实实做好“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工作,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等有效途径,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对孩子假期外出活动做到“四知”。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注意饮食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文明,外出时注意防暑、防雷、防台风、防暴雨洪水等,组织学生完成“暑期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各校(园)要在暑期放假前组织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利用暑期及时完成整改,对暑期内不使用的楼幢,进行断电断水、上锁封闭 (二)暑假期间,各校要按市教育局的部署,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和招生等行为。严肃整治“四乱”行为,任何学校、教师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收费补课,任何学校均不得为各类补习(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师资等,否则,严惩不贷。 (三)各校要切实落实“减负”措施,学生假期作业要少而精。学校要创造条件,丰富学生假期生活,积极向学生推荐健康向上的课外读物,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房、体育活动场地等,并加强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活动。 (四)在学期结束,学生毕业之际,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维护教师为人师表良好形象。提倡各学校(幼儿园)举办简短有意义的学生毕业典礼、毕业告别活动,反对搞奢侈浪费的毕业聚会活动;提倡师生纯真廉洁情谊,反对各学校领导或教师参与谢师宴、升学宴等活动,或以任何方式索要、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我局将对教师等公职人员相关情况予以关注、核查。 (五)各学区、学校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完成教师和教育干部的学年度考核,同时,各校要切实做好教师调配工作,合理调整本校教师结构和工作量,并严禁聘用一年以上代课教师。 (六)各校要认真落实教师培训计划,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深化课改等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 (七)暑假期间,有校舍维修或建设项目的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好施工安全等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八)暑假期间,各校要加强值班巡逻,特别是在汛期,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防洪抗台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报告。 (九)暑假期间,各校要认真做好学校课程规划、课程整合及拓展性课程建设思考和修订工作,并拟好学校和各处(室)、年级组的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各任课教师要安排一定时间拟订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教学进度计划,并至少准备好一周的新课。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