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惠企政策“直通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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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惠企政策“直通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惠企政策“直通车”工作方案 根据《全面实施惠企政策“直通车”工作方案》(温政办〔2019〕36号)文件精神,温州市政府将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产业政策、建立政策刚性兑现系统,解决产业政策名目过杂、程序过繁、兑现过慢等突出问题,实现惠企政策“一站式、无障碍”直通企业。结合我市前期产业政策情况及“两区”建设要求,现就乐清市推进惠企政策“直通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9 年,全面完成现有产业政策清理整合,形成全市相对统一的政策框架和体系;并入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实现政策兑现流程标准化、便利化,可按季度兑现,有条件的即时兑现,最终实现产业政策清理整合全覆盖、兑现系统全覆盖、流程优化全覆盖、掌上服务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产业政策清理整合。 1.整合政策,形成精准精简的政策体系。按照温州市“一张政策清单”的要求,对现有产业政策进行清理整合,原则上形成“5+X”政策体系,“5”是指工业、服务业、农业、开放型经济、人才等五个方面政策,政策与温州市保持相对统一,但涉及具体奖补项目、奖补额度等可有所侧重、有所不同;“X”是指在5 个方面政策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或保留确有必要的若干其他政策,总数不超过5 个。 2.整合资金,形成统一的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政策清理整合后,原有财政专项奖补资金要进行归并,统一制定适应网上刚性兑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政策适用对象、兑现流程、职责分工和奖惩措施等,切实解决资金使用分散、拨付渠道各异、兑现时间过长等问题。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确保及时足额兑现到位。 3.整合流程,建立行之有效的服务机制。按照整合后的政策条款全面梳理优化各奖补项目申报指南,推动实现产业政策兑现的“一窗受理”、规范内审、全程监督和全面留痕。 (二) 全面升级产业政策兑现系统。 按照温州市“全市一张网”的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不再单独建设网上兑现系统,统一使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统一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做到“一个界面对企业”。 1.平台“全集成”。根据温州市惠企政策“直通车”工作要求,乐清市级现有政策兑现平台一律整合归并至“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 2.项目“全覆盖”。五大产业政策及其他财政转移支付的产业扶持政策、竞争性分配等政策条款,全部纳入政策兑现系统办理,实现大产业政策兑现全条文网上办理。五大产业政策之外的上级出台的临时性、阶段性、一次性奖补、减免、返还等政策,逐步通过统一的政策兑现系统办理,做到政策兑现纵向全覆盖。 3.一窗“全受理”。人才、宣传、发改、经信、科技、民政、财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市监、金融、投资促进等部门作为产业政策兑现责任单位,要优化现有产业政策兑现系统流程,探索实行网上“统一受理、分别审批”的管理模式。 4.过程“全留痕”。将目前部分资金拨付环节独立于系统之外的条款全环节纳入系统流程,要求全面经过系统后台处理,形成“项目推送、申请受理、过程审批、资金拨付”全流程闭环管理,让政策兑现的申报、受理、审核、资金拨付在网上系统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5.查重“全方位”。建立全市奖补项目、不予补助项目大数据库,新增关键词智能比对查重功能,实现跨区域、跨年份、跨等级项目查重和关键词比对查重,并提示预警,防范包装同一项目多头申报。 6.督查“全过程”。建立电子督查系统,整合相关数据信息,开放系统“督查员”权限,由大数据管理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督查工作,通过“督查员”账号对兑现申请不受理、过程审检超时限、资金拨付不及时等行为进行自动提醒。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产业政策兑现和企业减负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实施对账式随机抽查。 7.评估“全开放”。开发面向申报单位的星级评价功能,可供留言提出意见建议,以真实反映企业对政策效应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主管单位和财政、大数据管理部门每年要对获得奖补企业的研发投入、亩均税收、企业利润等绩效情况进行后续评估和管理服务。同时,根据企业填报的意见建议和绩效评价数据,适时就五大产业政策条款的修改、完善或废止提出方案。 (三) 全程优化产业政策兑现流程。 逐项编制、优化各奖补项目申报指南,最大程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 1.优化流程“控环节”。主管部门负责奖补项目受理和审核工作。取消申报单位领取奖补资金所需的收款凭据,做到网上系统兑现“一次不用跑”。参照《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奖补项目分资格定补类、数据核校类、审查遴选类: (1)资格定补类,是指产业政策已明确按认定、获奖等资格享受相应具体奖补金额或比例的项目。该类项目根据相关证书或文件进行申报,快速兑付,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组织集中批量申报。 (2)数据核校类,是指结合第三方共享数据和需要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申报单位涉及投资额、奖补标准符合性及奖补资金补助等进行核校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数据核校,涉及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保障。 (3)审查遴选类,是指由主管部门牵头,根据奖补项目遴选办法,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或集中评审的项目。 2.共享数据“控材料”。由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牵头,人社、统计、市监、税务、人行、银监等部门配合,建立健全奖补项目数据共享机制。凡是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可通过数据共享的,一律由主管部门负责提供,不得要求申报单位提交;凡是申报单位已提交过的材料,仅需申报单位自行留档备核,不得要求重复提交。 3.明确时限“控时间”。明确各奖补项目推送发起时间和办理时限。资格定补类项目,由主管部门主动推送,即申请即兑付,最长时间(从提交申请到资金拨付)不超过15 个工作日。数据核校类项目,由主管部门在第一时间发起兑现,可实行分批兑现,每批兑现最长时间(从申请截止到资金拨付)不超过25 个工作日,其中须出具审计报告的项目允许再增加25 个工作日。审查遴选类项目,由主管部门在第一时间发起遴选评审,遴选、评审、兑现合计时间(从申请截止到资金拨付)不超过50 个工作日。根据奖补项目投入产出进度和数据分析,有条件地实行分期或按比例预拨奖补资金,具体由各主管部门制定操作办法。因特殊情况导致年度预算资金安排问题除外。 4.一年一清“控政策”。产业政策清理整合后,对新增的政策进行动态汇总,建立“一年一清”机制,每年3月对上一年新政策进行吸收和整合,统一纳入到工业、服务业、农业、开放型经济、人才等五大产业政策框架。 四、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 (一)政策梳理阶段(6月15日前)。 6月15日前,人才办、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等单位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线上涉企产业政策提出清理整合意见(填写附件1、附件2)反馈至市府办秘书科(联系人:陈驰;联系电话: 13806604375/664375)。未经本次清理整合的政策,原则上市财政将不再予以兑现;政策清理整合将采用以下四类规则: 1.全文保留。 (1)提出应全文保留的政策; (2)提出保留的理由,提供近三年该政策生效、惠及面、兑现资金及政策对象反应等情况; (3)审核后按有关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决策。 2.个别条款修改后保留全文。 (1)提出应保留但需修改个别条款的政策; (2)提出保留的理由,提供近三年该政策生效、惠及面、兑现资金及政策对象反应等情况,对保留的时限提出建议; (3)对需修改的个别条款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4)审核后按有关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决策。 3.全文废止但个别条款保留或修改后另行处理。 (1)提出应废止但需保留个别条款的政策; (2)就其中需保留或修改的条款,提出保留的理由,提供近三年该条款生效情况、惠及面、兑现资金及政策对象反应等情况; (3)对需修改的个别条款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保留方式建议(与本单位相关政策整合或与其他单位相关政策整合等); (4)审核后按有关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决策。 4.全文废止。 (1)提出应废止的政策; (2)审核后按有关程序废止。 (二)政策查重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1.6月底前,市财政局参照《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拟定乐清市级管理办法。 2.6月16日-6月30日,市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查重规则及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对前期部门梳理涉企政策进行审核并确定政策年度预算。 (1)同一项目符合同一产业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 (2)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同一产业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 (3)同一企业以同一名义(项目)获得财政奖励后又获得更高等次奖励认定的,已奖励部分视作已配套,不足部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补足。 (4)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 (5)市本级产业政策对同一个企业(项目)的同类型奖励出现重合时,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 (6)“项目”是指奖补项目申报的具体名义、事项或项目内容,由申报单位在申请表中填写。 (7)跨年度奖补项目属于查重范围。 (三)政策校核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分管副市长根据市财政局意见及往年政策效益,在确保产业政策预算支出不超过年度资金盘子预算的前提下,召集相关部门对产业政策进行审核确认。 (四)出台政策(8月1日-8月31日)。 完成工业、服务业、农业、开放型经济、人才等五个方面政策清理整合,出台新政策。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领导协调。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府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落实奖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和及时兑付;承担接入“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涉及费用。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惠企政策“直通车”工作纳入“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年度考绩内容,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确保惠企政策“直通车”工作按照全市总体部署有序推进。 附件:1.XX单位产业政策清单 2.乐清市产业政策评估表 附件1 XX单位产业政策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乐清市产业政策评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市府办秘书科陈驰,电话:61880513、13806604375/664375)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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