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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9- 08- 12 信息来源: 政治工作科 字体:[ ]

 

 乐教政〔2019〕48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最美教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师德师风建设,开好“用身边人的故事感染教育身边的人”汇报会,营造教育系统争做“四有”好老师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继续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2019年“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包括校(园)长。

二、评选条件

(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为教育事业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体现出高尚品德。

  (二)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三)业务精良,业绩突出,有典型鲜活的感人事迹,具有广泛影响力。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各学区、学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载体,开辟活动专栏,公布推荐途径,积极营造推荐“最美”、学习“最美”、争做“最美”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一线教师见贤思齐、创先争优。

第二阶段:推荐评选。各校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荐活动,推报的参选人员必须在本校教职工大会上开展过事迹展示,展示的事迹得到本校师生的一致认可。原则上每校推荐名额不少于1人,已获得过乐清市级及以上“最美教师”荣誉称号的不再参选。各学区要开展好学区级参评对象的事迹展示评选活动,择优推荐乐清市级参评人选(大荆学区8名,其中乡村学校不少于4名;清江学区4名,其中乡村学校不少于2名;虹桥学区7名,其中乡村学校不少于1名;城区学区7名,其中乡村学校不少于1名;柳市学区6名,北白象学区2名,市属学校、幼儿园及民办普职高每校各1名)。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民办幼儿园纳入属地学区推荐。

各学区于8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附件1、2)以电子稿压缩包形式报市教育局局政工科(2)。市属学校(幼儿园)及民办普职高学校的推荐材料电子稿于8月20日前直接报局政工科(2),电子稿文件统一命名“单位+2019最美教师”。联系人:包柳凤,联系电话:62523943,邮箱地址:zgk62523943@163.com

第三阶段:市级评选。市教育局将成立市级具有广泛代表的评选委员会,听取初选入围人选的事迹和初步考察情况介绍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乐清市2019年“最美教师”推荐对象,并组织人员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最终确定10名“最美教师”和若干名“最美教师”提名奖。

第四阶段:事迹展示。通过乐清教育网和新闻媒体对2019年“最美教师”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展示我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崇高的职业道德风范。在各校组织召开“用身边人的故事感染教育身边的人”汇报会,通过他们的标杆引领,在全市教育系统中营造学习“最美”,争做“最美”的浓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区、学校要把校级“最美教师”评选事迹展示活动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载体,广泛发动教师、学生、家长参与,做到“最美教师”大家评、大家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最美教师”的高尚品格和生动事例,塑造“最美教师”的生动感人形象,使推出的“最美教师”可敬、可信、可亲、可学,让更多的教师受到教育,得到启迪。

(二)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校须在每年的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最美教师”参评,旨在形成崇尚“最美” 、践行“最美”、争做“最美”的良好师德风尚,进一步提高我市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1.乐清市2019年最美教师评选推荐表

2.乐清市2019年最美教师评选推荐汇总表2019最美教师评选附件.doc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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