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烟草专卖局 温州市烟草公司乐清分公司关于更新启用“乐清市烟草专卖局”等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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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部门: 根据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行业各直属单位公章统一规范说明》要求,自8月20日起,对“乐清市烟草专卖局”“温州市烟草公司乐清分公司”“温州市烟草专卖局驻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组”“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纪检监察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支部委员会”等5个印章予以更新启用,原“乐清市烟草专卖局”(无备案号)、“温州市烟草公司乐清分公司”(无备案号)、“浙江省温州市烟草专卖局驻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组”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监察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支部委员会”等5个印章予以废止;对“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温州市烟草公司乐清分公司办公室”“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法规科”等3个新增印章予以启用。 特此通知。
更新印章启用印模: 新增印章启用印模: 废止印章印模: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 温州市烟草公司乐清分公司 2019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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