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翁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翁垟交警中队工作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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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职能(站)所、社区、村(居):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调解能力,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翁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优势和基础作用,根据《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推进人民调解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作的意见》精神,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设立翁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翁垟交警中队工作室。 翁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翁垟交警中队工作室主任为傅献琛(翁垟街道交警中队指导员),调解员由交警中队自行聘请。
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翁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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