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19年“点赞祖国”教师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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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语〔2019〕2号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点赞祖国”教师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教师、学生。 二、时间地点 市级总决赛定于10月18日在乐清市实验小学举行。 1.比赛围绕“点赞祖国”主题,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解读“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讴歌伟大祖国、伟大人民、伟大的中华民族,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2.教师比赛作品以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学生作品以《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经典诵读活动指导纲要》附件中的推荐篇目为主。也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体裁不限。不能是自创作品。 3.教师比赛以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形式进行,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学生比赛朗诵时间,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参赛师生个人和集体项目不可兼报。 4.朗诵环节可以根据诗词内容适当配以手势、音乐、舞蹈等艺术表现手法,以增强朗诵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和舞台表现力。 四、比赛流程 1.比赛选拔推荐阶段(10月15日前) 小学、初中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学区比赛,比赛具体情况由学区确定;高中直接推荐给市语委办,每校每个组别限推荐1个。 2.市级总决赛(10月18日) 市级总决赛将分设教师个人组、教师集体组、小学生个人组、小学生集体组、中学生个人组(不分初、高中)和中学生集体组(不分初、高中)等6个组别。集体项目人数为2-6人。 各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学生比赛各组别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指导师将被授予指导师一等奖。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区、高中按照比赛评分标准(附件1)认真选拔参赛节目,并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在10月16日前将参赛节目推荐表盖章后(附件3、4)报送市语委办(教育局普教科A406),并发送电子稿。请各中小学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有条件的学校开展校级选拔比赛。 联系人:张老师,邮箱:269104876@qq.com,电话:61526706。
附件:1.评分标准 2.名额分配表 3.比赛节目推荐表(教师) 4.比赛节目推荐表(学生)
乐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评分标准
附件2
名额分配表
附件3
比赛节目推荐表 (教师组)
(此表可复制)
附件4
比赛节目推荐表 (学生组)
(此表可复制)
抄送:温州市语委,乐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乐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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