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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41/2019-17715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人防〔2019〕21号
  • 发布机构:
  • 市人防办(民防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26 09:39:00
  • 有效性:
  • 有效

乐成、城东、城南、盐盘、白石、翁垟街道,虹桥、柳市、北白象、雁荡镇,各人防警报点: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使市民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上级人防部门的统一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19年9月18日(周三)上午10:00—10:23对我市人防管辖范围内的乐成、城东、城南、盐盘、白石、翁垟街道,虹桥、柳市、北白象、雁荡镇的防空警报进行统一试鸣,特此通知。

一、试鸣时间

2019年9月18日(周三)上午10:00—10:03鸣放预先警报;10:10—10:13鸣放空袭警报;10:20—10:23鸣放空袭解除警报。

二、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乐清市人防办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人防〔2019〕21号[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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