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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大庆、保安全”农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19-17717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农〔2019〕154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关于做好“迎大庆、保安全”农业安全工作的通知》(温农函〔2019〕22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庆期间农业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迎大庆、保安全”是当前农业农村系统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各乡镇(街道)、各相关科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点和突出薄弱环节,做到周密部署、立查立改,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国庆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聚焦问题隐患,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农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狠抓渔船安全生产管理。针对全面开捕后海上渔船众多作业繁重、过往商船频繁、自然环境复杂等特点。一要聚焦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落实每日点检制度(重点是下半夜),恶劣天气加强点检频率,坚持对靠近大轮习惯航线渔船实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干预;严格落实落细渔船编组生产制度,督促渔船船长落实值班瞭望制度,尤其落实夜间航行双人驾驶值班制度,防止碰撞事故发生。二要聚焦防范渔船沉没事故,督促渔船船长在陌生海域谨慎驾驶,防止渔船触礁沉没;督促渔船船长在大风大浪航行时加固船上可移动的网具等生产设施设备,合理装载渔获物,防止渔船倾覆沉没。三要聚焦防范渔船火灾事故,督促渔船船长对轮机室、厨房和船上线路的日常检查,防止火灾发生。四要聚焦防范休闲渔船事故,严格落实船上出海人员、出海距离、出海风力、安全设备配备等规定,防止休闲渔船事故发生。五要聚焦涉氨渔船、帆张网船、蟹笼渔船等10人以上高危渔船,开展以“海上巡”为主要方式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和“五个不准”,有效管控渔船安全风险。

(二)狠抓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实施“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公共安全治理攻坚战,组织农机监管人员深入乡村田间生产一线、农机合作社等场所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重点危险机具必查、库房安全必查,确保隐患排查无遗漏、无死角。一要加强与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协作,扎实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二要通过培训或农民信箱、微信等网络平台,面向广大“农机手”组织一次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宣传告知,重点宣传拖拉机不得违法载人、不得私自改装等有关规定。三要对变型拖拉机停放点、维修点进行一次排查,发现涉及私自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及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四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路面执法频次,10月3日前每周联合执法不少于1次,从严从重处罚变型拖拉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确保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温市监联〔2019〕1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市联合行动工作部署,会同本地市监、公安等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问题。主要以当地主产的时令果蔬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为对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巡查检查和执法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禽蛋禁用药物、违法使用牛羊肉“瘦肉精”、生猪屠宰注药注水、水产养殖禁用药物及非药物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外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安全供应等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加大监督抽检、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全面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聚焦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突出抓好“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深化推进“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应用工作,强化“检打联动”和执法协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农药添加隐性成份、兽药非法添加,以及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投入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违规使用原料药和人用药、添加非“兽药添字”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预混剂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加强农家乐管理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科室要指导各乡镇(街道)落实农家乐业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指导开展农家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全面排查工作;要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协同对农家乐主体开展联合检查,特别是对农家乐集聚的区域开展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农家乐业主开展隐患整改,实施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举措,切实消除隐患风险,确保国庆期间农家乐安全稳定。

同时,各乡镇(街道)、相关科室要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田灌排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机关部门的消防安全、各类实验室危化品管理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三、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国庆期间农业安全工作的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和舆情管控,妥善果断处置应急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影响、降低损失。

请各相关科室于10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工作总结和“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稿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叶红,联系电话:61880128,邮箱:41548319@qq.com。

附件:乐清市“迎大庆、保安全”农业安全工作检查情况汇总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8日


附件


乐清市“迎大庆、保安全”农业安全工作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类别



部门

事故处置

行政执法情况

案件查处情况

宣传情况

监测情况(定量)

事故起数

处置起数

出动人次

检查户次

责令整改户数

查处违法行为(起)

移交公安案件(起)

罚没款金额(万元)

涉案货值

(万元)

发放材料(份)

媒体宣传(次)

抽检

批次

合格率(%)

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














农(渔)业

安全生产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印发

乐农〔2019〕154号关于做好“迎大庆、保安全”农业安全工作的通知.doc

乐农〔2019〕154号关于做好“迎大庆、保安全”农业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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