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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平安护航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9-14274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函〔2019〕1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9-04 14:53:34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平安护航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平安护航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加大打击走私力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平安护航攻坚行动,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紧扣《规定》要求,强化专项打击整治,提高走私案件刑事打击率,形成强有力的反走私震慑力;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实施精准管控,实现走私案件100%一案三查、风险点100%落实责任、涉案码头100%关停整治,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走私风险,确保我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和温州市前列。

二、行动重点

(一)开展无合法来源成品油专项整治。市公安局要加大在办走私及非法经营、销售伪劣成品油等案件的侦查审讯力度,加强情报经营、分析和共享,迅速排查掌握一批成品油等重点商品走私违法线索,锁定走私幕后团伙、关联人员、走私惯犯累犯等重点对象。

(二)开展流通领域黑加油站点清理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要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对各类加油站点、油库再次进行地毯式联合检查,重点核查加油站点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销货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流向是否清楚,对经营走私成品油、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或销售质量不合格成品油等的加油站点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对手续不全的加油站点、油库、油品零售批发企业、流动加油车坚决予以取缔。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运输管理局加大对高速出口、国道、省道重点路段非法油罐运输车辆的巡查整治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设卡检查。

(三)开展进口冻品、白糖专项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大打击冻品、白糖走私的力度,对全市农贸批发市场、经营性冷库、储存进口冻品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证照、存储进口冻品的原产地证书、检验检疫手续、海关证明、贸易合同、发票等相关单证。对全市副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经销以及大型食品加工企业用作原料的白糖进货情况进行针对性检查。

(四)开展进口烟草专卖品专项整治行动。市烟草专卖局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市场的监管,对名烟名酒店、物流货运站、高档卷烟消费场所开展集中整治。

(五)开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市场的监管,对花鸟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农家乐、酒店开展集中整治。

(六)开展固体废物、“洋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要结合“蓝天2019”行动,通过排查和情报共享等方式,获得准确情报线索,以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的废矿渣、废催化剂、废轮胎、废电池、电子垃圾等工业废物为重点,打击采用藏匿、伪报、非设关地偷运、利用他人许可证等方式走私不符合环境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的行为;以进口旧服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为重点,对“洋垃圾”开展集中整治。市生态环境局要配合做好固体废物、“洋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职能及时有效开展有毒有害固废和“洋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工作。

(七)开展“清海净边”行动。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乐清湾海事处要切实加大对乐清湾、瓯江口等重点海域巡防查缉力度,继续做好乐琯运河等内河重点水域巡查工作,全力封堵水上走私通道。持续深入开展“清港”“清边”行动,对辖区内主要港口、码头、船舶维修点以及周边海(水)域内停泊的船舶进行集中检查,继续清理一批涉嫌“三无”、用于走私、改装特征明显的船舶。

(八)开展隐患清零行动。有关乡镇(街道)要在深入排查沿岸码头、砂石场、渔港、岙口、滩涂、渡口的基础上,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港航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清理拆除一批未经批准建设的码头、油库、驳油管道、地磅、油罐以及非法加工、转运、储存、销售走私成品油等重点走私商品窝点。

三、行动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9年8月底前)。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反走私工作需要,研究开展反走私攻坚工作的方法措施,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任务。制定相关工作职责、信息通报制度和案件报告制度等。排查掌握重点商品走私违法线索,调查摸底重点走私区域风险隐患,核查掌握辖区成品油持证经营企业和重点船舶数据。

(二)集中推进阶段(2019年9月)。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八大重点整治行动,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对落实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逐一研究解决。同时,根据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市打私专班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0月—12月)。对各项工作进行验收,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并按照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四、行动要求

(一)强化宣传发动。以《规定》宣传为重点,深入基层和村、企一线,尤其要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点对点精准宣传,提高公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汇编发布典型案例,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打击走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部门合力。市公安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大情报共享和案件侦办力度。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规定》中的职能职责,负责查处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乐清湾海事处等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联合开展清港、清边、清市场等行动。市法院、检察院对走私相关案件依法从快办理、从严打击。对执法人员参与走私、庇护走私、为走私分子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市纪委(监委)要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日常工作衔接,通过合作备忘录等形式加快形成合力打击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制度建设。市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单位要尽快适应《规定》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深度介入陆上运输和市场流通环节的反走私工作,有效发挥“路上拦、市场整”二线、三线防控作用。加快《规定》配套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好《反走私举报奖励机制》《涉案物品处置机制》等相关制度。

(四)强化督查考核。攻坚行动期间,市府办将牵头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平安考核负面清单规定·    给予扣分。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也要层层开展督查指导,梳理解决专项行动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定期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府办(联系人:陈志春,联系电话:15906771788、641788,邮箱:290894968@qq.com)。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印发 

乐政办函〔2019〕11号 关于印发《乐清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平安护航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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