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芙蓉镇2019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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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村,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证临床用血的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19〕1号)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将2019年度无偿献血安排表下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希望各单位切实提高认识,深入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落实。 一、目标任务 (一)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健康浙江、全省文化发展指数测评数据指标,结合本市医疗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科学设置实施无偿献血的工作目标和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强化血液保障体系建设。保持医疗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各乡镇(街道)无偿献血人次及总量与2018年相比呈正增长3%,“十三五”末全市无偿献血总人次与常住人口总数之比达到15‰以上,医疗机构成份输血率达到97%以上。大力开展自体输血,实现自体输血总量达到临床输血总量的20%以上。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在智慧卫生的总体构架下,进一步完善血液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智能化、一体化、便捷化的血液管理服务系统。推进“三免优待”与“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落实,方便献血者依法享受相关优惠待遇和优先用血权。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无偿献血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无偿献血的知晓率,力争城市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在校青少年达到95%以上。 二、时间安排 由镇政府统一安排预约时间,各单位根据芙蓉镇2019年度无偿献血安排表(详见附件),结合实际,加强宣传,积极发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要建立健全献血工作协调机制和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年度募集献血人数目标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积极宣传并落实无偿献血政策措施。 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提倡自体输血和亲属互助献血,逐步形成自愿参与无偿献血的局面。
附件:芙蓉镇2019年度无偿献血安排表
芙蓉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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