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这些规定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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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露露 随着乐清市图书馆的设施越来越完善,活动越来越丰富,在假期和周末等时间,图书馆成了不少市民的好去处,有些备考人员为了能在图书馆待一天,中午也会自带食物到馆内就餐。 “在工作中,会碰到读者到馆内就餐的情况,但食品滋生的霉菌等有害生物是降低图书和杂志寿命的罪魁祸首之一,因此绝大多数公共图书馆禁止读者携带食品进入阅览区域。”市图书馆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满足市民就餐的需求,11:30-12:30,17:30-18:30这两个时间段,携带主食的读者可到图书馆一楼食堂食用,其他时间内一律不准进入食堂;休闲食品、有色饮料这类食物,可在图书馆开放时间内到指定区域(二楼休闲吧或一楼食堂)内食用。 此外,市图书馆的食堂也是对外开放的,读者可在“乐清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里输入“食堂”,便可获取食堂开放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