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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3013/2020-151878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0- 01- 13 09 : 3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持续深化改革,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一是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在去年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100天”改革的基础上,将竣工验收阶段纳入改革范围,创新通过推行“容缺办理”、施工许可 “多合一”等审批制度,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90天”,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二是推进公租房申请“一件事”,加快住房保障申请审批,公租房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公租房租金收缴均实现了“一证通办”,简化了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做到高效审批。行政审批窗口所有受理审批件,全年零投诉,提前办结率达到100%,高效圆满完成今年的审批任务。今年共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84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53件,竣工验收备案155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93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233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84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214件等等。四是强化助企服务。将“万名干部进万企”、“包乡走村”等助企活动与深化“三服务”活动结合起来,切实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和实际困难,今年我局共解决疑难问题25个。同时,建立住建服务“全程包办”制度,为省“152”工程项目、招商引资(乐商回归)项目、小微创业园等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为全市大建设大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二)保障民生实事,百姓安居环境全面改善。

一是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成效明显。开展城镇二次排查、第二轮农村危房排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排查等多轮次排查,强化新危防控,及时鉴定,并根据不同等级进行治理改造,确保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今年以来,我市共完成334户C、D级城乡危旧房、35幢C、D级城镇危房的治理改造任务,截至11月底,工作进度排名温州全市第一。二是房地产市场调控有效。做好商品房价格政府指导工作,加强商品房预(现)售管理,房地产市场已有所回暖,商品住宅价格稳定,市场供求均衡,总体呈现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1-11月,全市完成房地产项目完成投资152.74亿元;1-12月,全市完成新建商品房销售7969套、建筑面积106.6万平方米,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1.34万元/㎡,去化周期为16.2个月。三是物业管理水平努力提升。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启用省物业信用平台,并自行开发使用我市物业项目信息网,主动采集企业信用信息,初步构建了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向市政府请示,同意继续延期使用消防双月攻坚行动期间物业维修资金拨付的创新做法,确保物业维修金资金快速拨付,今年共受理双月攻坚维修资金件26件,审批金额689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租房实物和租赁补贴保障家庭计划累计在保749户,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3%。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竣工投入使用4台(任务2台),完成了1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新世纪花园),完成我市老旧住宅小区的摸底工作,已上报东浦二区、双雁小区为明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单位。

(三)提高建设品质,城乡环境全面优化。

一是全力推进大建大美工作。以建设项目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加快构建极具综合竞争力温州都市区北翼副中心。今年共谋划纳入温州市“大建大美”项目库84个(包含瓯江沿线项目2个),总投资额达561.62亿元。截止12月底,我市已累计开工项目29个,年度目标完成率103.6%;累计建成项目43个,年度目标完成率134.4%;累计完成年度投资148.1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129.22%;完成前期研究项目3个;建成供市民体验项目6个,其中,大荆镇铁定溜溜项目因其独特创新发展模式受到省委书记点赞。二是全力抓好城市设计工作。认真抓好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工作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工作,通过对建筑设计方案的把控,不断提高我市城市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提升整体景观风貌格局,全年共完成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工作90个,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422件。三是全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新建海绵城市1.138平方公里,完成市局下达任务的103%,完成新建停车位7426个,完成市局下达任务的120%,其中,新建专用停车位5980个,完成市局下达任务的120%,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全力抓好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加强个人住宅审批管理,推进带图审批政府购买服务,强化个人住宅审批规范性督查及“四到场”管理工作督查,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实地走访、投诉举报线索核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规范个人住宅建设审批管理行为。同时,还出台了倒塌房屋灾后重建的“九条”政策措施,积极协调帮助解决房屋重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灾后农房重建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全市9户16间倒塌房屋已经全市建好并已入住。

(四)加强两场联动,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形式持续向好。

一是加大建筑业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了建筑业扶持四条政策并纳入全市惠企直通车,进一步提振了市场信心。今年新增资质建筑总承包企业8家,晋升二级资质企业4家,全市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达109家,建筑业企业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二是加大建筑市场的整顿。开展人员挂证专项治理,共有407名存在违规违法“挂证”行为的人员被清理,五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严格打击扰乱建筑市场的违法行为,对16家施工单位及3家监理单位进行信用扣分,共移送综合行政执法局2起违法分包线索,打造诚信公开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三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对全市323个房屋建筑工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季度检查、节假日突击检查以及各种形式的暗访、巡查和专项检查,形成高频高压态势,并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提升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今年共立案查处房屋建筑领域违反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的案件28起,同比增长460%;全年未发生一起亡人的安全事故;本地工程共创雁荡杯13个,参评瓯江杯5个。四是强化“无欠薪”、标化工地创建工作。加大在建工程“无欠薪”、扬尘及工地排水整治等工作的督查力度,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助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工作。截至目前,本地工程共创乐清市文明标化工地141个,创温州市文明标化工地10个,创省级文明标化工地2个;在建工程无欠薪六项制度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在建工程已全部设置三级沉淀池,大部分在建工程已经配备各类控尘抑尘设施,有效减少建筑扬尘、工地污水对城市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五)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建设,完成8个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完成全市“四化”党支部创建3个,发挥“红引住建”党建联动作用,设立红色工地3个党支部、红色物业8个党支部、红色协会1个党支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融合力。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开展“红七月.服务月”党员系列活动、“金牌讲师”微型党课选拔比赛等活动,激发红色细胞活力。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积极开展乐清市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信息化建设工作,共录入325条工作信息,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41个,制定廉政风防控措施154条。从严抓好廉政教育,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从“婉拒”“笑纳”到索取》,对41名转任和提拔的局中层干部开展任前廉政集体谈话,50人参加了乐清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一把手”廉政谈话20人,班子成员提醒谈话66人。从严抓好作风建设,制定印发了“三清单一承诺”行动实施方案、基层站所执法队伍集中整顿行动工作方案,签订反对“挈蓝子”承诺书523份,评选上报市级“清廉站所”示范点1个,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11次,进一步净化了政治生态建设。发挥局机关纪委监督作用,组织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危旧房改造治理、大建大美、个人建房审批、竣工验收、扫黑除恶、出国(境)证照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不断推动工作落实,并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1-11月份,提醒谈话53人次,书面检查19人次,口头批评1人次,约谈3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责令辞退1人次。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相应权力清单和自由裁量权梳理工作,组织起草《乐清市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手册》,确保我局履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责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法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业培训,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截至目前,我局行政执法证持证数已达224人。运用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信访形势总体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5件次,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共化解国家交(督)办积案1件,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3起,有效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四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加强线索排摸,共向市扫黑办和温州市住建局移交线索10条,共办理市扫黑办流转案件1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住建领域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3篇;制定出台了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等7项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带领全局干部职工,锐意改革、强化服务、狠抓业务、确保安全、严管队伍,不断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一)着力改革创新,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继续做好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90天”、“一件事”办理、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等工作,不断放大“最多跑一次”改革裂变效应。二是继续在群众关注的房地产、工程验收等方面推出服务新举措,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便民服务。三是继续开展“三服务”、“万名干部进万企”等专项行动,加强对“152”项目、招商引资(乐商回归)、小微创业园等市重点产业项目的指导和服务,努力营造更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二)着力民生保障,在百姓安居环境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全力做好房地产市场工作,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加大房地产市场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对全市房地产项目进行大排摸,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库存保持在16个月的合理区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全力抓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和措施,简化优化新入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退休干部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和补发的流程, 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提高租赁补贴标准、规范后续管理。三是全力做好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继续做好新增危房治理、危房动态监管等工作,对新发现的危旧房要及时鉴定及时进行治理改造,同时进行网格化常态巡查,并把巡查情况及时通过APP反馈到乐清市城乡危旧房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和“综治平台”,坚决防止发生倒楼安全事故。四是全力做好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建设,认真落实《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物业服务检查力度,积极协调物业企业和业主间的关系,继续开展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绿色通道,不断改善消除乐清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着力品质提升,在美丽城乡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全力做好“精建精美”工作,继续做好“大建大美”项目谋划和建设工作,精心谋划精品项目(谋划2020年101个项目,投资额约70亿),有序推进84个重点区块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二是全力做好城市设计工作,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认真抓好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工作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工作,建立健全施工图设计文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落实对审图机构、设计单位的重大不良行为的监管和处罚职责。三是全力做好美丽城镇建设工作,做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城镇职能移交,设立市美丽城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抽调人员,加快美丽城镇扶持政策和资金预算编制,持续加强资金和政策保障力度,创建功能便民环境美、共享乐民生活美、兴业富民产业美、魅力亲民人文美、善治为民治理美的美丽城镇。到 2020 年,巩固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在小城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柳市镇、虹桥镇、北白象镇率先达到美丽城镇要求。四是全力做好农房建设管理工作,认真实施《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农民建房带图审批制度和“四到场”制度,推动村庄设计编制和落地试点建设,做好农房通用图集修编和优秀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编印。五是继续抓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完成2个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优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审批程序,探索农村联建公寓式住宅加装电梯的解决方案,完成既有住宅电梯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

(四)着力转型升级,在建筑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全力做好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建筑业政策扶持工作,鼓励企业培养、引进优秀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提升竞争力。二是全力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抓好建筑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开展招投标市场专项督查,全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打造诚信公开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三是全力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4号行动,不断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体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力争本地工程创钱江杯1项,标化工地覆盖率100%。四是全力做好建筑施工扬尘、工地泥浆治理工作,加大对扬尘、泥浆污水无序排放、乱排放的工程监管。五是全力做好“无欠薪”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六项制度”,擦亮“无欠薪”品牌。

(五)着力全面从严治党,在推进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全力抓好党建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各项工作,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继续推广“红色住建”党建品牌,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全力抓好廉政建设,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工作机制优势,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党委主体责任,继续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月汇报制度,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三是全力抓好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把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万人双评议”等工作专项督查结合起来,继续推进“清廉住建”建设、“万人双评议” 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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