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8/2020-179520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 01- 16 15 : 17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乐清市民政局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2523901,电子邮件:yqsmzj@163.com)。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民政局继续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开展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机构、有计划、有方案、有目标,有专人负责,为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制度建设。根据《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及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实行“谁发布,谁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及时填写《乐清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交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再经分管、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发布。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三)强化工作落实。根据市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机构设置、政策文件、人事任免、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社会救助工作等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并且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要求《关于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的通知》精神,每个季度都及时编制并上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和季报单。今年以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94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49条,不予公开41条,依申请公开2条。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本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694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如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措施还有待规范和完善;计算机操作的水平和技能还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等。

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狠抓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地和年末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竞争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促进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二是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搞好政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反馈民政工作新思路、进展情况、经验和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提高对政府信息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水平,更好地为民政事业服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密切协作的工作体系,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促进民政信息资源共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民政局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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