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43/2020-179533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20-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 01- 17 15 : 54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2522542,电子邮件:965285130@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社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事项,进一步明确工作经办机构、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年初,按照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林金通副主任分管,市社办公室为经办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秘书为具体经办人。同时,配置专门电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建立月汇报制度,确定每月1号下午(逢节假日顺延)召开机关月度工作汇报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月度工作汇报重要内容,接受领导监督。  

(二)主动作为,不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按照《乐清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发布和审核暂行规定》,有效落实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协调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对主动公开的公文或其他信息的发布和保密情况,由拟搞人在发文稿上注明对该公文的公开意见后,由科室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核稿、单位领导审签后发布。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或涉及其他部门的,我们规定应当送交上级部门审批或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经批准或确认后再予以公开。

二是根据市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机构设置、政策文件、人事任免、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重点领域等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主动公开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2019年度部门预算等财务内容。并且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要求《关于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的通知》精神,每个季度都及时编制并上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和季报单。今年以来,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6个(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20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10条,重点领域信息2条,领导信息4条。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本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191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需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加大对该项工作的宣传,提高全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强化本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我社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的相关信息的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加强政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增强网上信息公开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网上公开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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