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31/2020-179538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 01- 19 08 : 55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乐清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1880376,电子邮件:6188037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承诺、有实效。

一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和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单位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中心按照乐清市政府网站目录,及时规范完善各方面信息,主动做到公开内容及时、栏目归类准确、公开形式规范。严格按照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网络安全管理;严格按信息发布制度,进行信息发布,坚持以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不予公开的事项,都对外予以公开,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为了确保信息公开达到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我中心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在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审核等过程中严格把关,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质量。

三是强化监督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积极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安排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各种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使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凡我中心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我中心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统一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共40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4条,为部门文件和部门人事;其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36条,包括政务动态、计划总结、部门预决算。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我中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 

(二)采取的措施。今后,我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狠抓思想教育,提高认识,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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