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乐清市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乐清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乐清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乐清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体验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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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省、温州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经全市推选、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流程,市政府决定将“长山公凉茶(百草茶)”等2个项目列入乐清市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评定李永余等10名传承人为乐清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乐清市温敏细纹刻纸研究所”为乐清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命名“大荆聚优品铁皮枫斗体验基地”等3个单位为乐清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乐清市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 2.乐清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3.乐清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名单 4.乐清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名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乐清市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
附件2 乐清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附件3 乐清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名单
附件4 乐清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名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印发 乐政发〔2020〕10号关于公布乐清市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乐清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乐清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乐清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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