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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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报送备案情况 2019年,市政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7件,较2018年的20件增加35%。其中,报备数量前三位的分别是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 (二)审查情况 全年共审结27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直接准予备案27件,备案审查合格率100%。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2019年7月,针对机构改革情况,发布了《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的通知》(乐政办发〔2019〕21号),明确未列入制定主体清单的其他单位、机构(包括各类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部门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及其他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不得以本单位、本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下一步工作 2020年,市司法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本市中心工作。一是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控制数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从源头上减少文件数量;一手抓提高质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文件质量提升。二是推进“两服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增强工作前瞻性,提前介入指导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动服务社会公众,拓展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查询便利。三是力求“两促进”。通过组织培训及个案指导等多种方式,促进各单位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通过发挥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和相关专家的作用,促进市司法局更好地履行备案审查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