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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乐清市第二届会计领军人才(民营企业类)培养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0/2020-182507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会计
  • 文号:
  • 乐财会〔2020〕309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1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会计人才培养步伐,在民营企业中培养一批具备国际战略眼光和实务操作能力的高端会计人才,助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根据《浙江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乐清市高层次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42条意见》《乐清市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乐清市第二届会计领军人才(民营企业类)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乐清市民营上市公司、民营拟上市企业、民营大中型企业财务骨干、财会部门负责人或财务总监,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部门经理以上业务骨干,会计类培训、教学机构的教学科研业务骨干;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或财经类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并从事财会工作3年以上,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

4.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5.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近2年基本养老保险在乐清市缴纳。

二、培养人数

共招收学员50名。

三、选拔程序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共同负责部署和指导全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各有关用人单位根据本通知规定选拔要求,认真做好人员宣传发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报名。由本人下载并填写《乐清市第二届会计领军人才(民营企业类)选拔申请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表格拍照或扫描,于2020年10月20日前上传至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http://kjzj.czt.zj.gov.cn),附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社保承诺证明,财务成果等佐证材料,也分别在申请表之后上传到该系统,具体操作说明详见网站《会计领军(高端会计)人才申报操作手册》。

2、乐清市财政局于2020年10月30日前在“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完成对申报人员资格审核。

3、笔试。笔试委托专家出题,范围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税务管理等内容。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大约在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并适当考虑地区平衡(市会计学会每片区组不少于2人),从高到低和学员人数以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等。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培养学员名单并正式发文通知学员本人及所在单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人选。乐清市财政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第二届会计领军人才(民营企业类)培训人选。

四、培养周期

乐清市第二届会计领军人才(民营企业类)培养周期为3年(2021—2023年)。集中学习每年安排3次,累计集中培养时间不少于45天。首次培训预计于2021年3月底开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培养费用

培训费用由市财政局预算经费统一安排,学员培养期间食宿费、交通费自理,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补助。

六、培养承办机构

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承办。

七、培训内容

以培养具备国际视野、战略思维的高端会计人才为目标,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分析,基于国际视野的企业战略管理,管理会计与业财融合、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设计及实施、企业并购重组与税务筹划、资本市场运作、领导能力和人文素质提升等。通过系统培训和强化学习,使学员成为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和具备战略思维的高素质、管理型的高端会计人才。

八、培养方式

乐清市会计领军人才(民营企业类)培训班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实施。实行集中培训、考察实践与跟踪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能力。

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分析、学员讲堂、主题讨论等方式为主,旨在为学员们夯实基础理论、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经营理念和拓展管理视野。

考察实践主要是到经营管理好、社会知名度较高的企业进行现场教学和考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和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跟踪管理主要是在非集中培训期间,采取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通过撰写研究课题或研究报告,提高学员理论应用和研究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每个学员必须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体会、专业论文和课题研究报告等。

九、考核与管理

1.实行学员管理信息化。培训承办单位负责建立学员档案,在管理系统中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考勤、课程考核、报告撰写、学绩评定等情况。

2.实行学员管理动态化。培训承办单位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新学员信息,加强培训承办单位、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之间的沟通,相互通报学员的学习、工作、科研等情况。

       3.实行培训管理持续化。市财政局负责定期向培训承办单位了解学员学业完成、课题研究和能力提升等情况;听取学员对培训工作和学习课程的意见建议,了解学员的培训需求,加强与培训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效果。

4.建立学员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学员淘汰机制。建立量化考核机制,根据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指标为依据,对于无故缺课或不按规定向培训承办单位报送实践应用报告、课程研讨报告、调研报告、专业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课外作业,或累计事假超过9天(含)以上的学员,予以淘汰,劝其退学,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建立学员激励机制。培训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由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颁发乐清市会计领军人才(民营企业类)证书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根据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通过个人自评、培训承办单位测评和管理部门审定,按不超过学员总人数20%的比例确定优秀学员并颁发证书。

5.纳入市会计领军人才库统一管理,加强后续培养和使用。

附件:乐清市第二届会计领军人才(民营企业类)选拔申请表

联系部门:乐清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62522261,57571328

中共乐清市委人才工作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

领导小组办公室                          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第二届会计领军人才(民营企业类)选拔申请表

单 位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民族


籍 贯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

时  间


现任职务


会计(经济)专  业技术资格


毕业院校及专业

全日制

院校


专业


学历


学位


在职教育院校


专业


学历


学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学习培训

经历

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

工作

简历


所在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温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印发


    中共乐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乐清市第二届会计领军人才(民营企业类)培养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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