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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第二批)分配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8/2020-182528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民政综合类
  • 文号:
  • 乐民办〔2020〕112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有效性:
  • 有效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62 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市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第二批)分配计划下达给你们,本年度计划补助112万元(具体见附件)。

为做好后扶资金项目扶持建设工作,后扶资金可与其他渠道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项目扶持,不可直接和变相发放给移民个人。有关镇、街道要加强领导、积极协调,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以确保后扶资金项目能够尽快得到实施,尽早发挥扶持项目效益和后扶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

金(第二批)分配计划汇总表

2.2020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

金(第二批)分配计划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印发 

乐民办〔2020〕112号_关于下达2020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第二批)分配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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