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第二批)分配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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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62 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市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第二批)分配计划下达给你们,本年度计划补助112万元(具体见附件)。 为做好后扶资金项目扶持建设工作,后扶资金可与其他渠道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项目扶持,不可直接和变相发放给移民个人。有关镇、街道要加强领导、积极协调,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以确保后扶资金项目能够尽快得到实施,尽早发挥扶持项目效益和后扶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 金(第二批)分配计划汇总表 2.2020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 金(第二批)分配计划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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