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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清江镇2020年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3/2020-18253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文号:
  • 清委〔2020〕55号
  • 发布机构:
  • 清江镇
  • 成文日期:
  • 2020-10-15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清江镇2020年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清江镇委员会

清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江镇2020年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家庭环境卫生,实现院内、院外同步整洁,引导广大家庭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域美”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山海清江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推进乡村文明风尚建设,为打造山海清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动力。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上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大批“客居室靓化美、院落内外绿化美、厨卫分离清洁美、崇尚节能环保美”的美丽庭院。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

凡居住在我镇的家庭,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选资格:一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四、评选标准

为激励农户共建美丽家园,增强农户参与美丽庭院建设的积极性,评选标准细化为五个部分:

(一) 环境整洁清洁美(20分)。

房内、房屋周边无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垃圾分类入桶(箱),进行洗涤设施与畜禽养殖整治庭院内外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

(二)摆放整齐有序美(20分)。

家庭廊前、庭院、房前屋后、墙体周匝杂物清除整理。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庭院外观整齐。无乱搭、无乱建、无乱推、无乱挂之物。

(三)庭院设计布局美(20分)。 

家庭对有碍观瞻建筑物的进行拆除和墙体改造等行动。庭院内外进行设计,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四)种树栽花绿化美(20分)。 

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如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果树等。花草树木种植错落有致、富有美感。庭院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五)家风家训风尚美(20分)。

家庭氛围文明和谐、健康积极。重视家风建设,重视家庭美德传承。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家规家训家风。

五、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按照“美丽庭院”评估标准,由各行政村自行评选5户村级美丽庭院村级示范户和5户村级美丽庭院优秀整治创建户(新创建)。

2、集中推荐。由村民小组推荐、村创建评选小组评议、两委会审核、张榜公示、再由各村择优分别填表上报1户美丽庭院村级示范户和1户美丽庭院优秀整治创建户。

3、家庭自荐或他荐。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对照标准,家庭自荐或他荐,经所在村两委审核后上报。

4、审核公示。由乡镇“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实地审核评选,并评选出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若干优秀奖,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2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户,确认为我镇“美丽庭院”。

六、奖励办法

对评出的镇级“美丽庭院”,镇党委、政府分别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授予星级“美丽庭院”门牌。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农办、镇妇联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

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

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同时与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先活动结合起来,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妇女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在共建山海清江中起示范带动作用。

4、上报材料:需报送的材料有:“美丽庭院”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推荐从不同角度拍照的庭院照片四张或以上(电子版上报),电子版上报qq邮箱:86558699@qq.com

5、上报时间:10月30日前上报至镇妇联。

 

附件1

清江镇“美丽庭院”评估表

评估标准

分值

评价计分

环境

整洁

清洁美

(20分)

房内、房屋周边无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

8

垃圾分类入桶(箱),进行洗涤设施与畜禽养殖整治

6

庭院内外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

6

摆放

整齐

有序美

(20分)

家庭廊前、庭院、房前屋后、墙体周匝杂物清除整理

6

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庭院外观整齐

8

无乱搭、无乱建、无乱推、无乱挂之物

6

庭院

设计

布局美

(20分)

家庭对有碍观瞻建筑物的进行拆除和墙体改造等行动

6

庭院内外进行设计,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6

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8

种树

栽花

绿化美

(20分)

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如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果树等

8

花草树木种植错落有致、富有美感

4

庭院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8

家风

家训

风尚美

(20分)

家庭氛围文明和谐、健康积极

6

重视家风建设,重视家庭美德传承

8

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家规家训家风

6

合  计

100

 
 
附件2

2020年清江镇“美丽庭院”推荐表

户主

姓名

联系

手机

户主身份证号

所在村

家庭

地址

(详细户籍地址及邮编)

家风

家训

主要

事迹

简介

 

 

 

 

 

(300字左右,写不下可另附页)

所在村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所在

乡镇

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3

2020年清江镇“美丽庭院”推荐汇总表

村(盖章)                                  报送时间:

序号

姓  名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清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印发

55)!关于印发《清江镇2020年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timevale-conver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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