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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招引总部经济项目再创佳绩

发布日期: 2020- 10- 26 09 : 17 浏览次数: 字体:[ ]

10月22日,乐清人民政府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举行了总部经济回归项目签约仪式。今年我市已签约总部经济项目11个,新增总部企业45家,产生税收10.89亿元。目前,招引总部经济产生的效益,主要体现在税收回归和贸易回归,招引有利措施主要表现在四方面:

一、大力宣传总部经济政策。一是通过乐清籍在外企业家座谈会,每年举办一次大规模的在外企业家座谈会,在会上市领导大力宣讲总部经济政策,欢迎在外乐商总部回归。二是通过异地乐清商会平台,以及乡镇街道举办的能仁志士座谈会进行宣传;三是通过开展招商推介活动,以及发挥在外驻点招商干部的力量,进行宣传。近几年我市总部经济政策宣传到位,吸引了不少企业主动上门对接,要求享受总部经济政策。

二、发挥在外乐商力量,实行以商招商。乐清籍在外企业家队伍庞大,在外乐清商会26家,在外乐商是总部经济回归的主流对象。在外乐商除了自身总部回归以外,还会带动他们周围的企业家朋友或他们的客户来乐设立总部,以自身的人脉关系帮助我市招引总部企业。这两年我市以商招商成效也日渐显现,特别是在招引500强企业、央企国企、领军型企业等方面,在外乐商积极发挥他们牵桥搭线的作用,如世界500强京东云浙江大数据中心总部成功落户乐清,也是得力于乐商的推介。

三、通过考核加大总部经济招引力度。我市将总部经济招引任务纳入乡镇、街道、功能区年度考核。各乡镇部门发动各自招商资源,加强了招引总部项目的力量。如柳市镇招引了西捷克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大荆镇招引了致格贸易有限公司,中心城区管委会招引了浙江程裕贸易有限公司等等。

四、鼓励驻点招商干部招引总部经济企业。我市有51名招商干部在外开展驻点招商,这支队伍是我市招商主力军。对驻点招商干部进行激励措施,对成功招引税收2000万元以上的总部经济企业,对该驻点招商干部其派出单位给予20-50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并对该驻点招商干部在年度考核上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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