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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中小学第三轮发展性评价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20- 10- 30 信息来源: 督导科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督〔2017〕94号)精神和《乐清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估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要求,我市中小学第三轮发展性评价工作自2017年下半年启动,至 2020年9月委托第三方开展终结性评价,已全面实施完成。

        中小学第三轮发展性评价结果的具体计分办法为:各校 2017、2018 学年形成性评价成绩分别以20%计入总分,终结性评价成绩以50%计入总分,第四轮三年发展规划制订情况以10%计入总分,合计 100 分。由于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的学校所数占比偏低,经研究,以30%的占比划定88分为优秀分数线。因此,本轮共评出优秀学校49所,良好学校66所,合格学校39所。现将全市中小学第三轮发展性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乐清市中小学第三轮发展性评价结果

 乐清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乐清市中小学第三轮发展性评价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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