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乐清市天成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0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15/2020-182500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文号:
  • 乐天办〔2020〕40号
  • 发布机构:
  • 天成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10-09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社,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我市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乐政办发明电〔2020〕2号》文件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于2020年10月13日--10月14日开展“无偿献血、传递爱心、你我同行”为主题的无偿献血活动。希望各村社、各单位根据无偿献血募集目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结合实际,加强宣传,动员本村、本单位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奉献爱心,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血时间及地点:

第一天:2020年10月13日(周二)上午8:30-11:30

采血地点:天成街道办事处西面游廊

第二天:2020年10月14日(周三)上午8:30-11:30

采血地点:万恺灯饰公司门口(马良村口)      

二、注意事项

(一)献血者需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男性体重≥50公斤,女性体重≥45公斤。

(二)献血时请携带身份证,有献血记录者请携带《无偿献血证》。

(三)参加献血者前一天勿饮酒、熬夜,献血当天早上应清淡饮食。

(四)献血前一周内,若有感冒、发热或腹泻等不适或者服用药物等应暂缓献血。月经期间及前后三天不宜献血。


天成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卫健局。

天成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印发

乐天办〔2020〕40号-timevale-convert.pdf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