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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拟颁发对象名单公示
时间: 2020- 10- 09 信息来源: 政治工作科 字体:[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文件精神。我市2020年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经个人申请、学校(单位)、市教育局审核,拟向下列教师颁发《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10月10日起至10月15日止。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政工科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单位和个人保密。

受理电话:62523943;62521704。

附件:2020年乐清市拟颁发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名单.xlsx

 乐清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9日                  

(另:请备注为“未在政务服务网申报”的教师于10月16日前尽快完成网上申报;备注为“未交材料”的教师请于10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局政工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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