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发放2019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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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乐政发〔2018〕41 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的实施意见》(乐政发〔2018〕27 号)文件规定,拟发放温州港源电子有限公司等369家2019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4194.95万元(详见附件)。 研发后补助资金由企业自主用于后续研发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非科研项目的基本建设、生产经营、人员待遇等支出。 希你们按照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附件:2019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清单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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