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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发放2019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5/2020-182644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科技管理
  • 文号:
  • 乐科字〔2020〕52号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16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乐政发〔2018〕41 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的实施意见》(乐政发〔2018〕27 号)文件规定,拟发放温州港源电子有限公司等369家2019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4194.95万元(详见附件)。

研发后补助资金由企业自主用于后续研发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非科研项目的基本建设、生产经营、人员待遇等支出。

希你们按照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附件:2019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清单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清单.docx

关于发放2019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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