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乐清市百场文艺演出进文化礼堂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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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有关单位,四星五星级表演类社会文艺团队: 为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全域美”建设,共享全面小康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百场文艺演出进文化礼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乐清全域美·高唱小康幸福歌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20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属地乡镇(街道) 承办:乐清市戏曲艺术传承展演中心 乐清市新时代文化礼堂先锋队 属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2019年乐清市四星五星级表演类社会文艺团队 四、演出地点 全市各文化礼堂 五、演出单位及场次安排 详见附件1 六、点单及演出对接 (一)点单。由各乡镇(街道)综合考虑本地文化礼堂活动及群众的观演需求,认真填写《2020年乐清市百场文艺演出进文化礼堂活动演出需求意向表》(附件2),于11月16日前报送到市文广旅体局文艺科(联系人:林芳芳,联系电话:0577-61880366,邮箱:465560100@qq.com)。演出场次原则上一家文化礼堂送演一场。根据各地报送的需求情况,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将统筹安排演出类型。演出类型、场次确定后,各乡镇(街道)文化站、文化礼堂与演出单位要做好衔接,具体联系并确定演出有关事宜。对不愿意点单承演的文化礼堂,梳理汇总后报主办单位研究处置。 (二)演出。各演出单位要根据点单明确的演出类型和场次,认真组织,积极送演,确保圆满完成演出任务。要突出宣传主题,不得在演出背景上随意增加宣传内容和主承办单位。 (三)评议监督。演出结束后,由演出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填写《2020年乐清市百场文艺演出进文化礼堂活动演出情况反馈单》(附件3),并签字盖章,同时由承接演出的文化礼堂将演出信息及时上传文化礼堂云平台。演出团队负责将演出活动舞台照、现场观演照、活动简要说明填到“文化温州云”平台。市文广旅体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中心将组织人员对节目内容、演出质量等进行监督,对组织松散、草率应付的演出单位,取消送戏下乡承演资格。 (四)结算。演出任务完成后,承演单位需持《2020年乐清市百场文艺演出进文化礼堂活动演出情况反馈单》(附件3)、相关台账照片等资料、正式税务发票到市文广旅体局结算演出费用。 七、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演出单位要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循《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群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乐防办〔2020〕61 号)和《乐清市送戏下乡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规定,严格遵守“封闭管理、观众不超过文化礼堂演出场地最大容量的75%且最多不超过300人、预约、限流、查验健康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要求,抓好演出期间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群众文化活动和疫情防控工作两兼顾、两不误。要认真组织,重视演出团队来回交通安全、演员用餐、观众组织、现场秩序维护和供电保障等工作,确保演出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2020年乐清市百场文艺演出进文化礼堂活动场次安排表 2.2020年乐清市百场文艺演出进文化礼堂活动演出需求意向表 3.2020年乐清市百场文艺演出进文化礼堂活动演出情况反馈单 4.乐清市送戏下乡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5.乐清市送戏下乡进文化礼堂活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0年乐清市百场文艺演出进文化礼堂活动团队场次安排表
附件2 2020年乐清市百场文艺演出进文化礼堂活动演出需求意向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附件3 2020年乐清市百场文艺演出进文化礼堂活动演出情况反馈单
附件4乐清市送戏下乡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为统筹做好送戏下乡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演出时间 2020年11月10日—12月30日。 二、演出地点 各乡镇(街道)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室内演出场地(具体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乡镇(街道)对接确定)。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属地乡镇(街道) (二)承办:乐清市新时代文化礼堂先锋队 属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乐清市戏曲艺术传承展演中心 2019年乐清市四星五星表演类社会文艺团队 四、防疫措施 (一)前期准备 1.演出场地确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属地乡镇(街道)对接确定符合演出条件的文化礼堂(文化家园)。 2.开展风险评估。严格遵守“封闭管理、观众不超过最大容量的75%且最多不超过300人、预约、限流、查验健康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要求,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3.做好物资准备。各文化礼堂提前配备消毒药械、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垃圾桶等,在公共区域配足免洗手消毒剂,随时供参加人员使用。活动开展前,对演出场所及有关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 根据活动规模设置临时观察室,指定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临时观察室位置应相对独立,室外标识明显,通风条件良好,尽可能配备独立的卫生间及流动水洗手设施。 4.加强人员健康排查。活动举办前14天,对参演人员、工作人员作一次健康状况和“健康码”状态检查,并给予必要的健康提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病例者,不得参加活动。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建议参加活动。参加对象不能提前确定的,加强现场“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工作,必要时增加流行病学史的询问等健康排查工作。 (二)活动期间措施 1.健康监测。使用“乐闪通”“温警在线”,对所有进场人员核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正常出入。 2.个体防护。所有人员进入活动场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卡口工作人员、保洁人员等加戴一次性乳胶手套。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提高防护等级。 3.演出场所管理。演出场所尽可能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预约、限流、分流等措施。观众人数不超过最大容量的75%且最多不超过300人。在入座、休息、如厕等环节加强人员疏导等组织管理。演出期间实时监控现场人流聚集情况,保障应急通道畅通,关闭与演出无关的娱乐、健身设施和场所,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 4.加强通风换气。演出期间保持空气流通,优先采用开门、开窗等自然通风形式,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5.清洁消毒管理。活动期间做好场所和设施的消毒工作,重点对门把手、桌面、椅靠背、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卫生间保洁和消毒。垃圾收集容器应做到干净整洁,防止满冒现象,日产日清,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酒精类消毒剂因爆燃点较低,应集中管理、谨慎使用,可用于擦拭物体表面,但避免喷雾喷洒,使用时严禁明火。物体表面采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的,应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6.就餐管理。采用错峰就餐、分餐等方式控制演职人员、文化礼堂工作人员就餐时的人员聚集。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加强餐(饮)具、厨房环境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合理编排菜单,避免提供高风险食品,确保食物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活动场所应能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非演职人员、非文化礼堂工作人员不安排就餐。 7.通勤管理。演职人员尽量按合理路线通勤,活动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乘坐公共交通时应加强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结束行程后及时洗手。 8.宣传引导。在演出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示参加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事项和特殊情况下的求助方式,告知出现相关症状后应主动报告并自我隔离。 五、应急情况处置 (一)由演出单位、文化礼堂(文化家园)确定2—3人组成专班,负责演出期间的应急情况处置。活动中,如演职人员、工作人员、观众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及时转移至临时观察室观察,并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送往定点医疗机构作相应处置。 (二)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配合做好限制人员聚集、封锁活动区域等措施。 乐清市送戏下乡进文化礼堂活动疫情防控 应急处置预案 活动现场提早由市疾控中心人员进行防控指导,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现场一旦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现场出现人员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应立即向市疫情防控办和市疾控中心报告。 二、疫情处置 1.当发现体温超过37.2℃,并有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前往独立设置的隔离棚内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疾控中心人员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2.在接到确诊或疑似报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活动,马上配合疾控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检测2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每天测温不少于2次。未经市防疫办及疾控部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疫情管控 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疾控部门指导消杀工作。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大楼、办公室、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生活垃圾等。 四、后勤保障 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 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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