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0年新时代美丽乡村年度工作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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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化“千万工程”,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根据《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工作检查等有关事宜的函》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年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指标 新时代美丽乡村认定指标分为三类:否决性指标、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在无否决情形的前提下,基础性指标达标50项(含)以上,发展性指标已开展10项以上(含)的行政村认定为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基础性指标达标55项(含)以上,发展性指标已开展20项以上(含)的行政村认定为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 二、认定程序 新时代美丽乡村认定采用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县评定、市核查、省抽查的办法进行。县评定与省市检查工作采取现场检查、乡镇(街道)提供、群众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看工作实绩,不需佐证材料。 三、时间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对照《浙江省新时代美丽乡村认定办法(试行)》(浙村整建办〔2019〕16号)和《2020年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任务分解表》(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认定工作(其中1/3以上创建村应创成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并填写《2020年度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备案表》(附件2),于2020年11月25日前通过钉钉或者微信报送电子版至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务促进科,联系人:包志刚,联系方式:681521\13868731521(微信同号)。 附件:1.2020年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任务分解表 2.2020年度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备案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0年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任务分解表
附件2 2020年度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备案表 乡镇(街道): 填表人:
注:1.主要建设项目指该村在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过程中实施的最主要的或投资量最大的几项建设项目,请对照认定办法附件《浙江省新时代美丽乡村认定表》内的编号填写,最多填写5项; 2.认定结果指该村经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后,由县级按照认定办法评定的等级,分为三类,未达到新时代美丽乡村标准的填写A,评定为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的填写B,评为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的填写C。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印发 乐农〔2020〕255号关于2020年新时代美丽乡村年度工作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timevale-convert.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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