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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芙蓉镇第三批挂牌事故隐患整改单位予以销号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4/2020-182003
  • 主题分类:
  • 应急安全消防-
  • 文号:
  • 芙政〔2020〕32号
  • 发布机构:
  • 芙蓉镇
  • 成文日期:
  • 2020-11-23
  • 有效性:
  • 有效

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

2020年9月7日,乐清市亿达硬质合金有限公司和乐清市芙蓉虹远工具厂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被列为芙蓉镇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实施挂牌治理后,督办单位镇安监所多次上门督促、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隐患整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企业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工作目标。

根据《乐清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乐安委〔2012〕7 号)有关规定和责任单位的销号申请,经审查,确认乐清市亿达硬质合金有限公司和乐清市芙蓉虹远工具厂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到位,决定予以销号。有关单位要按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行动要求,切实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隐患复燃和反弹,确保生产安全。

 

附件:予以销号的2家芙蓉镇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名单

 

芙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芙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印发

 附件1_予以销号的2家芙蓉镇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名单.doc

芙政〔2020〕32号关于对2020年芙蓉镇第三批挂牌事故隐患整改单位予以销号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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