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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

发布日期: 2020- 11- 24 10 : 12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企业全  称

浙江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142910915N

项目名称

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西片)道路网建设工程(中心大道)

施工地点

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

施工作业方案主要内容

施工点1:K0+015-K0+120天然气管道与光缆都为定向钻敷设,天然气管道埋深约9米,道路与管道交叉角度70°。该处为乐清经开区新建中心大道与经七路路口,道路开挖2.3米,采用泡沫混凝土工艺施工。

施工点2:K0+450天然气管道与光缆都为定向钻敷设,天然气管道埋深约16米,道路与管道交叉角度90°。该处为乐清经开区新建中心大道与经八路路口,道路采用泡沫混凝土工艺施工,道路下有市政污水管道与管道交越处开挖施工,开挖深度约6米。

施工点3:K0+850单线段天然气管道与光缆靠近桥台侧的为开挖敷设,天然气管道埋深约4米,光缆与管道同沟,有盖板保护,道路与管道交叉角度88°。根据专家评审后对该穿路段进行盖板涵保护;盖板涵与桥台之间增加水泥搅拌桩施工;原雨水管线及高压旋喷桩管道基础(天然气管道下方垂直穿越)变更后从道路北侧进入河道,与天然气管道平行,间距超过5m。

施工点4:K0+910天然气管道与光缆为定向钻敷设,天然气管道埋深约11米,道路与管道交叉角度约88°,该处为乐清经开区新建中心大道与经九路路口道路与桥梁,桥梁位于天然气管道西侧,最近的桥桩施工工艺为钻孔灌注桩桩径1.2米,桩长67米,距离天然气管道水平间距9米,管道上方道路采用泡沫混凝土工艺施工,管道东侧路基处理为高压旋喷桩,距管道约11米(成品油管道在天然气管道东侧)。

施工点5:K0+910深度为:14.3米,成品油管道与中心大道道路桥梁承台钻孔灌注桩边线最近间距为12.6米,与其东侧高压旋喷桩最小中心距离处7.0米。考虑桥梁承台钻孔灌注桩施工现场与成品油管道中间存在天然气管道,在确保天然气管道安全的情况下,成品油管道安全为可控状态。在后续管道上方泡沫混凝土浇筑过程路面开挖深度为1.7米,鉴于本段管道埋深,开挖作业为可控状态。

内容详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受理了该项目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的申请,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项目安全评审。

经审核,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提交的施工方案已通过安全评审,现予以批准作业,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方案组织施工。

审核机关(印章)

2020年11月 24日

抄送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发改能源【2020】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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