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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

发布日期: 2020- 11- 24 10 : 13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企业全  称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60121158626855N

项目名称

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西片)道路网建设工程(纬十路)

施工地点

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路

施工作业方案主要内容

1、本工程对天然气和成品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的主要施工内容为纬十路桥梁工程,根据现场精探测量及桩位放样,桥梁工程中的桩基施工和承台开挖对管道有潜在的安全隐患,故本方案主要针对桩基施工和承台开挖过程中采取的保护方案。2、根据现场放样测量及精探测量,纬十路桥梁最东侧桩基距离天然气管道约9m,距离成品油管道约11.9m。现地面高程3.5m,天然气管道高程-6.5m,埋深约10m;成品油管道高程约-10.2m,埋深深度约13.7m。3、本工程中东侧桥台桩基总计10根,桩长63m,桩顶高程1.7m,承台基坑底高程1.7m,基坑深度约1.8m。与天然气和成品油管道呈平行施工线路,未交叉。

4、为减少纬十路桥梁东侧天然气及成品油的干扰,本工程将施工机具、设备、材料、堆土场地等场地安放至桥梁西侧纬十路路基上,施工现场临时通道由经八路进入纬十路;油气管道西侧设置钢丝网围栏,油气管道东侧与经九路接口处采用硬质围墙进行封闭围护。天然气和成品油管线两侧5m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严禁堆土、开挖、停放施工车辆及机具等。5、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桩基坐标,防止位置偏移。严格控制桩基钻进速率和垂直度,防止塌孔和倾斜度过大等。6、承台基坑开挖采用1:1放坡开挖,严格控制地下水位情况,防止塌方滑移等。7、施工前需联系“油气管线”产权单位复核现场“油气管线”的平面位置并做相应标记,我单位测量放样定位出桩位,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桩基钻孔灌注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受理了该项目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的申请,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项目安全评审。

经审核,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提交的施工方案已通过安全评审,现予以批准作业,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方案组织施工。

审核机关(印章)

2020年11月 24日

抄送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发改能源【2020】1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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