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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水稻产业机械北斗管家平台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11- 27 15 : 41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水稻产业机械北斗管家平台建设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积极发展“互联网+农机”,提高我市农机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促进机械化和信息化融合,打造智慧农机数字平台,经研究,决定开展水稻产业机械北斗管家平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在联合收割机、乘坐式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履带自走式捡拾打捆机等农机上免费安装终端设备和高清拍照设备。依托管理软件或手机APP平台,为农户统计作业面积提供便利。通过定位监控、质量核查、数据分析、信息管理等服务,实现农机有效调度,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全市拟安装设备300套。

    二、设备要求

    (一)实用性

    项目建设满足农机业务处理和管理模式,业务操作简便、实用,同时具备在浙江省内项目应用实力,因此供货商需要提供厂家在浙江省有足够的应用案例来保证项目质量。

    (二)规范性

项目设计和实现须符合“一市一平台”设计初衷,同时系统也必须满足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乡四级数据互通管理需要。

    (三)先进性

项目建设系统要在农机行业中深度应用,从数据安全性、系统稳定性、测亩准确性上都要省内领先。

    三、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拥有联合收割机、乘坐式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履带自走式捡拾打捆机等农机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和个人,参与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单位创建、跨区作业和社会化服务的农机装备优先安装。

    四、项目资金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温州市农业物联网示范县建设项目100万元,全市安装任务300套,定价3300元(含一年运营费),后续2年运营费由乐清市本级财政承担。乐清市财政局直接拨付项目资金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五、建设流程

    (一)申报对象提出申请,填写《乐清市北斗农机终端设备申请表》(附件2),乡镇(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确定终端安装对象。为加强管理,各乡镇(街道)与使用者签订《乐清市北斗农机终端设备使用和管理协议书》(附件3)。

    (二)乡镇(街道)与北斗农机终端厂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乡镇(街道)提供北斗终端设备安装对象名单,北斗农机终端厂家根据名单实施项目建设。

    (三)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后,由乡镇(街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与北斗农机终端厂家结算,验收报告和数据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联系人:卓高强,13868737216。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认真审核申报对象资质,联系供应商开展技术培训;使用者确保设备用足三年,期间若停止使用,须上交乡镇(街道);若要更换农机装备或终端设备故障无法修复,向乡镇(街道)申请,乡镇(街道)联系供应商实施更换,供应商确保设备质量,做好技术培训、运营及售后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做好设备使用监管,督促供应商做好服务。

 

附件:1.乐清市北斗农机终端设备安装任务数

     2.乐清市北斗农机终端设备申请表

     3.乐清市北斗农机终端设备使用和管理协议书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1:乐清市北斗农机终端设备安装任务数(乐农〔2020〕262号).docx

附件2:乐清市北斗农机终端设备申请表(乐农〔2020〕262号).docx

附件3:乐清市北斗农机终端设备使用和管理协议书(乐农〔2020〕26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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