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乐征启公告〔202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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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城东街道新塘村、牛鼻洞村,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征收目的:因乐清市城东产业功能区永和一路扩建项目建设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次拟征地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并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本公告发布后,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户口迁入等事项。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或突击水面养殖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五、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张贴次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