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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8/2020-18209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商务〔2020〕58号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16
  • 有效性:
  • 有效

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乐清市商务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 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三、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 号)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乐清市商务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乐清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14日




乐清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印发


 

         58号关于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doc     58号关于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timevale-conver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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