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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

发布日期: 2020- 12- 14 10 : 02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企业全  称

曙光建设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3108107865221XM

项目名称

温州绕城高速北线二期柳市镇南陈岙村2号拆迁安置工程

施工地点

柳市镇南陈岙村

施工作业方案主要内容

施工范围东侧、东北角地下埋设有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天然气管道全长460.132km,管径为Φ813MM,设计压力6.3MPa,直埋段管道壁厚为11.9MM,穿越段管道壁厚为14.3MM,管材为L450LSAW钢管,管道采用三层PE加强级防腐,与管道同期同沟敷设的还有一条附属光缆,天然气管道距离本工程最近位置C5(6.14m),C6(6.08m),C7(6.27m)。

3#、4#楼东侧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被动区采用单轴水泥搅拌桩Φ600@500伸入坑底4米;支护桩采用Φ700@900机械,总桩长16.6米,嵌入桩长11.5米,冠梁和内水平支撑体系采用C30混凝土;外围止水帷幕水泥搅拌桩,采用Φ600@450、桩长8.5米的单轴水泥搅拌桩。

东侧已围墙封闭不预留进出口,基坑出土口设在基坑西侧,天然气管道一侧基坑不堆土,运土车和其它重车不经过有天然气管道的位置。

土方开挖期间每天基坑监测观察两次,如遇位移和沉降及其变化速率大于监测控制值时,应该及时通知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及管道所属单位,以便采取应急补救措施。

地下室结构工程施工完毕,及时回填土方并分层压实。

地下室基础底板及相应传力带施工完毕,其强度达到80%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支撑梁。拆除支撑梁顺序为:先拆除主楼区域的支撑,待主楼区域结构完成并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其他区域的支撑拆除,拆除时两端对称,先拆除连梁,再拆除主梁,为了减少破除支撑梁产生震动,基坑东侧A轴~R轴之间支撑梁拆除采用绳锯切割,切割位置在支撑梁靠近冠梁处切割长度0.8~1.0米,用塔吊移除;拆支撑期间加强对基坑变形监测(普通区域一天一次,天然气管道位置一天两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受理了该项目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的申请,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项目安全评审。

      经审核,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提交的施工方案已通过安全评审,现予以批准作业,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方案组织施工。

审核机关(印章)

2020年12月 14日

抄送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发改能源〔2020〕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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