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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日期: 2020- 12- 21 10 : 21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名称

主要职责

依据

实施科室

一)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牵头拟订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措施和综合性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机关与本系统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本系统电子政务、人事、财务等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拟定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和综合性发展规划。牵头重大课题调查和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组织协调机关与本系统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考绩、统计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负责本系统网络舆情和信息安全,指导网评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人才队伍建设。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字〔2019〕19号)(以下简称《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三定”规定》)

办公室(政工科)

(二

 

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广播电视行业、旅游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法治、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牵头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牵头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系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三定”规定》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三)

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公共事

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拟订全市公共文化、文艺事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导公共文化重点惠民项目实施和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全市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

种发展。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管理艺术院团。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市旅游演艺的创作与演出。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三定”规定》

文化艺术科

(四)

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名录建立工作。负责非物质

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文物管理、保护、利用、安全工作和博物馆业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承担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名录建立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进文化遗产和旅游深度融合。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三定”规定》

文化遗产管理科

(五)

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

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重大项目建设。

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建 设。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 指导协调本系统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 A 级景区和特色旅游产品创建。指导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

假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三定”规定》

资源开发科

(六)

制定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

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工作。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产业培育和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推进旅游和文化、体育、教育、林业、健康等融合,促进新型业态发展。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推广、宣传、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线路的优化整合。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品开发体系建设及旅游、体育商品创新。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三定”规定》

产业发展科

(七)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相关政策、规划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阵地管理,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

导和行业管理,监管监测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广告创作和播出,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指导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业务监管。组织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健身气功。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体育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阵地管理,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监管监测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广告创作和播出,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体育工作。指导体育创建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指导全民健身计划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体育社团、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体育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业务指导,协调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和文化云平台建设。管理健身气功。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三定”规定》

广电体育科

(八)

指导全市文化、

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全市文化、 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拟订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市场政策和 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协助承担考级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场所、服务、设施、产品业态的行业标准,推动服务品质提升。牵头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三定”规定》

市场管理科

(九)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三定”规定》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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