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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财政局单位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日期: 2020- 12- 21 10 : 3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科室

(一)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考评工作。负责财政法制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政策文件、财政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备案等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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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

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19〕48号)(以下简称《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办公室

(二)负责全市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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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档案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人事教育科

(三)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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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机关党委

(四)拟订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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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口径政府预算(含政府债务)及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拟订预算收支政策。负责与省、温州市及各乡镇、街道、功能区的财政体制结算管理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负责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研究提出乡镇、街道、功能区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乡镇、街道、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预算局

(五)拟订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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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市级限额内政府债券申报、债券转贷资金拨付及还本付息计划落实、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对应资产清查登记及相关资产负债表编制。负责市本级财政出资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方案编制、债务性资金来源论证、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债务风险评估和全市国资公司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监测行政、事业等单位全口径债务信息。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六)组织实施预算执行职责,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参与财政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专项资金等会计核算与管理。组织汇编全市财政总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6

负责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及市级财政资金调度。拟订公款存放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监督管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公款存放。负责建立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具体实施工作。下达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负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财政周转金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预算执行局

(七)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负责财政票据制度建设和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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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负责全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管和资金管理。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综合科

(八)管理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组织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贯彻实施,拟订会计管理政策。指导会计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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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和管理会计应用。开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和服务,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实施会计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全市代理记账工作。指导市会计学会、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会计科

(九)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党派团体、军警、教育、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社科、科普、档案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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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专项资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拟订行政政法等部门相关经费保障措施。参与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行政事业科

(十)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党派团体、军警、教育、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社科、科普、档案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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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专项资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拟订行政政法等部门相关经费保障措施。参与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十一)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党派团体、军警、教育、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社科、科普、档案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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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专项资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拟订行政政法等部门相关经费保障措施。参与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农业科

(十二)拟订乡镇、街道、功能区财政管理政策,监督指导全市乡镇、街道、功能区财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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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拟订支持村级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相关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参与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支持政策。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基层财政管理科

(十三)承担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地方金融、供销、二轻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参与制定财政支持产业经济发展有关政策。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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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管理及财政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相关工作等。负责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及政策管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企业金融科

(十四)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公积金中心、红十字会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相关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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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和收支管理,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拟订有关抚恤、优待补助标准。参与全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社会保障科

(十五)承担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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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专项资金管理。编制市本级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参与制定城市建设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体制,拟订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造价预评估和财务可行性论证。参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工作。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负责土地储备中心的资金监督。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经济建设科

(十六)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重大财税政策等专项财政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和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对违反财税法规、政策的移送和举报案件进行查处。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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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审计机关对市级财政实施审计的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组织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和绩效评价。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负责对乡镇、街道、功能区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财政监督局

(十七)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拟订全市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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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负责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行为监管,构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负责运行推广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政府采购监管科

(十八)研究提出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布局调整、运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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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担保、房产出租行为并加强监督管理。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划转、处置、纠纷调处、股份公司国有股权及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审核国有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发债、改制等重大事项方案及指导。拟订国有企业采购政策及有关限额标准,对所监管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市属国有企业亏损计划补贴工作。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企基础管理科

(十九)研究提出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布局调整、运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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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担保、房产出租行为并加强监督管理。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划转、处置、纠纷调处、股份公司国有股权及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审核国有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发债、改制等重大事项方案及指导。拟订国有企业采购政策及有关限额标准,对所监管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市属国有企业亏损计划补贴工作。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企基础管理科

(二十)参与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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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审核、支付的具体业务;负责市级财政资金会计统一核算的具体工作。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乐清市财政支付中心

(二十一)根据信息化建设要求提供信息支持,为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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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财政应用软件的开发、维护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系统、设备和网络的建设、维护和安全运行管理;负责财政信息数据的整理、加工、处理和分析,提供相关的数据分析报告;负责信息数据的日常维护、备份和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

《乐清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财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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