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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水利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日期: 2020- 12- 21 11 : 1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科室

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

组织开展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与引进、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关于印发<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19〕11号)(以下简称《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2

负责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办公室

3

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办公室

4

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办公室

5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办公室

6

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与引进和对外交流。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办公室

7

负责起草水利地方综合性政策。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办公室

8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普法宣传等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办公室

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

用。负责重要河道、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9

负责水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办事目录

清单事项办理。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规划与审批科

10

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及洪水干旱防治规划等,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规划与审批科

11

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立项审查,负责水工

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规划与审批科

12

指导河道、湖泊、河口的开发和治理。组织有关防洪论证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规划与审批科

13

提出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规划与审批科

14

负责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规划与审批科

15

拟订全市水利投资计划并指导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规划与审批科

16

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规划与审批科

17

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规划与审批科

负责水利投资、计划、项目、资金管理。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小型水利工程项目,负责全市水利项目布局,提出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涉河、涉堤、涉水项目审批。组织指导滩涂围垦工作。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建设管理、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闸、农村水电站、河道堤防、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

规程规范、定额。

18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新建水利工程管理

及后续改造和除险加固,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建设管理科

19

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建设管理科

20

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建设管理科

21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建设管理科

22

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建设管理科

23

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建设管理科

24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建设管理科

25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建设管理科

26

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建设管理科

27

负责工程招标审查和监督。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建设管理科

28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稽察。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建设管理科

29

实施滩涂围垦建设项目监管。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建设管理科

负责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水资源保护规划,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

测预警工作。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

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水量与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

运行管理。提出并协调落实市直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实施流域(区域)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等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提供防洪、抗旱应急抢险水利技术支撑,编制水利工程应急抢险方案。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30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挂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31

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32

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33

指导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34

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35

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36

拟订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库、山塘、水闸、泵站、堤防、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37

指导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38

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39

指导农村山塘运行管理和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40

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41

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监

督实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42

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43

负责重要水库、河道的日常调度工作,指导其他水利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44

组织水旱灾害防御检查,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责任制。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45

监督并落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对重要水工程的应急调度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46

负责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度汛方案修编、防汛抢险演练。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47

负责重要水利工程控制运行计划的编报、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48

指导水文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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