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依据 | 实施科室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和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 1 | 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承办依法治市规划建议工作。 | 关于印发《乐清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字〔2019〕46号 | 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
(二)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 2 | 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和评估。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清理和评估。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局法律顾问管理和其他法律事务。 | 关于印发《乐清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字〔2019〕46号 | 政府法律事务科 |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 3 | 承担行政复议接待与受理、档案管理、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等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承办或协助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市司法局行政应诉案件。承办或协助办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含以省政府、温州市政府为被申请人涉及乐清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承办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答复工作。 | 关于印发《乐清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字〔2019〕46号 | 行政复议科、应诉协调科 |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 | 4 | 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各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全市各行业各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 关于印发《乐清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字〔2019〕46号 |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
5 | 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管理市本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负责帮教安置工作。 | 关于印发《乐清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字〔2019〕46号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五)负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 6 | 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 关于印发《乐清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字〔2019〕46号 | 社区矫正管理科 |
7 | 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管理市本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负责帮教安置工作。 | 关于印发《乐清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字〔2019〕46号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 8 |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监督全市公证、法律援助、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活动。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 | 关于印发《乐清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字〔2019〕46号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9 | 参与拟订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交流工作。负责“12348”法律咨询专线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事项,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承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和法律援助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全市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和行政执法问题调研工作。参与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成乐清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中共乐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等 2 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 乐编办〔2020〕74 号 | 法律援助中心 |
10 | 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普及宣传公证相关法律知识。向社会提供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调解公证事项纠纷、担任法律顾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法律服务。对招标投标、拍卖、公司股东大会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负责公证案件的质量管理和公证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完成乐清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中共乐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等 2 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 乐编办〔2020〕74 号 | 公证处 |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 11 | 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以及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制定本系统干警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 关于印发《乐清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字〔2019〕46号 | 政治处 |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12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关于印发《乐清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字〔2019〕46号 | 各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