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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日期: 2020- 12- 21 17 : 4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科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温州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和规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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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温州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和规划、标准。

《关于印发<乐清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19〕8号)(以下简称《乐清市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

待遇保障科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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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乐清市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

待遇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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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乐清市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

待遇保障科

(三)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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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乐清市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

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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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乐清市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

医药服务管理科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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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

《乐清市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

待遇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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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乐清市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

医药服务管理科

(五)组织、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维护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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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维护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乐清市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

医药服务管理科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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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乐清市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

待遇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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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乐清市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

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

(七)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智慧医保”,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利用。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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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智慧医保”, 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利用。

《乐清市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

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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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乐清市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

待遇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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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乐清市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

待遇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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