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依据 | 实施科室 |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1统计工作。 | 1 | 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 | 《关于印发<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19〕16号)(以下简称《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办公室 |
2 | 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办公室 |
3 |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4 |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办公室 |
(二)承担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综合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乐清工作。负责技能人才培训综合管理,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 5 | 承担全市人才开发工作。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人才开发管理科 |
6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人才开发管理科 |
7 |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人才开发管理科 |
8 | 负责技能人才培训综合管理,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 9 |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
10 | 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
11 | 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
(四)负责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 12 | 负责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养老保险科 工伤保险科 |
13 | 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养老保险科 |
14 | 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
(五)负责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核、培训、奖惩、申诉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 15 | 负责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工作。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16 | 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核、培训、奖惩、申诉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17 | 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六)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工作。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 18 | 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工作。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工资福利科 |
19 | 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工资福利科 |
(七)负责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落实工时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 20 | 负责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行政审批科(劳动关系科 |
21 | 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政策法规科 |
22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行政审批科(劳动关系科) |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23 | 其它任务 |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