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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华好全等7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0-16975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文号:
  • 乐政发〔2020〕5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2-28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我市涌现出华好全、林建胜、陈正定、方闽冬、李峰、严锡波、陈正挺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不顾个人安危,努力拼搏,救助他人于危难,为平安乐清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华好全,男,1962年5月出生,乐清市龙西乡贵家村人。2020年3月19日10时左右,王某某因身体原因情绪低落,一时想不开就跳进了虹桥镇兴城小区附近的河里(河宽约5米,深度约6米),随时有生命危险。华好全恰好在附近农田种地,他不顾个人危险,立即跳入河中,成功将王某某救起。

二、林建胜,男,1976年9月出生,乐清市柳市镇智广村人。2020年6月25日,出租车司机林建胜开车经过乐成街道长乐路时被一个女孩拦下表示有人跳河,需要救助。林建胜马上跟她赶到文虹桥,见距离岸边五六米的河中央漂着一个女孩,他二话不说跳下河(河水很深,脚不及地),情况非常危急,林建胜迅速游到女孩身边,不顾对方挣扎,将女孩推到岸边,成功将其救起。

三、陈正定,男,1964年4月出生,乐清市大荆镇新坊村人。2020年8月5日,小男孩乐乐(化名)在温暖家园小区附近玩耍不慎掉入一口2米深井。因台风刚过,井水很满,井壁很滑,且井口窄小,周围围观群众都无法下井。此时骑三轮车经过的陈正定得知情况,利用自身身材瘦小的优势,二话不说攀壁下井,一手抓住井中水管,一手用力将乐乐托起至井口,周围群众纷纷伸出援手,顺利将小男孩救出。因吃水太多,乐乐失去知觉,陈正定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施救,使其恢复意识顺利脱离危险。

四、方闽冬,男,1967年1月出生,乐清市大荆镇田岙村人;李峰,男,1986年11月出生,乐清市大荆镇田岙村人。2020年7月13日,一名女子从大荆一座距离水面8米的桥上坠入大荆溪。55岁的河道保洁员方闽冬看到后,急得大喊:“有谁会游泳,跟我一起下去救人!”老方这一声吼,吼来了同村人李峰。两人二话不说,不顾河水深浅便跳入河里救人。很快就将坠河女子救上了岸,并与刚好赶到的民警一起火速将其送往医院急救。

五、严锡波,男,1969年7月出生,乐清市仙溪镇横坦村人。2020年10月23日上午,一名70多岁的老太太在大荆石坦村水塘边捡田螺时不慎坠入水中,只剩一只手露在水面,情况危急。51岁的电信员工严锡波路过看到,不顾河水深浅便跳入水里救人。很快老太太就被他救上了岸。并在刚好赶到的民警协助下火速送往医院急救。

六、陈正挺,男,1992年6月出生,乐清市智仁乡智南村人。2020年11月21日凌晨,市公安局乐成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市区晨沐桥有一女子掉入河里,情况危急。乐成派出所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发现桥下有一女子正在水中挣扎,到场的三人中,只有辅警陈正挺会游泳,于是陈正挺不顾冰冷刺骨的河水,义无反顾地跳入水中,向水中的女子游去,从背后固定住对方往岸边游去。到岸边后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成功救起该女子。

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新时代正能量,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乐清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市政府决定,给予华好全、林建胜、陈正定、方闽冬、李峰、严锡波、陈正挺等7名同志各嘉奖一次。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印发

乐政发〔2020〕58号关于给予华好全等7名同志嘉奖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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