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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99/2020-18213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柳政发〔2020〕36号
  • 发布机构:
  • 柳市镇
  • 成文日期:
  • 2020-12-28
  • 有效性:
  • 有效

镇属各社区、科室,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2020 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快补齐工作短板,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杜绝较大亡人火灾,全力遏制一般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火灾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 2021 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百日攻坚“回头看”。紧盯“减存量、控增量、提质量”目标,对照已整治单位、停租停用单位、漏排漏改单位花名册,分类分级实施“回头看”,落实“绿灰黄红”分类管理和“秒响应”平台智能化管理,12 月底前“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疏散不独立合用场所隐患整治见底清零,依托“安居码”平台、“秒响应” 平台等探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二)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巩固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大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领域整治成效,确保各项年度工作圆满收官。12 月底前,在册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基本保持完好有效,楼长、经理人 100%配备并履职到位高层公共建筑及新建住宅小区 100%建立微型消防站;完成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点建设和电气线路改造提升,严格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完成 1 个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综合整治,督办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年底前,认真对照三年行动要求部署 2021 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工作任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三)抓好新业态新领域火灾防范。紧盯“双十二”购物节活动,开展快递物流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违规分隔住人、违章搭建、防火分隔不到位、占用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结合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三合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封闭、易燃可燃危险化学品违规使用存放等突出隐患。开展聚氨酯泡沫夹芯材料活动板房、彩钢板房集中整治“清零”行动,对发现存在违规住人的,一律纳入“三改一拆”重点对象予以整治。针对冬春时期节庆较多的特点,加强对轰趴馆、电竞酒店等新行业的消防监管力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做好重要活动重大节庆消防安保。紧盯元旦、春节、元宵、“两会”等系列重大节庆、重要活动,各社区、有关单位必须对活动举办场所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主办单位落实防控措施。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社区要逐一梳理一批不放心单位、不放心区域,在重点时段做好晚上 20 时至凌晨 6 时的消防安全“大巡防”,组织志愿消防队、村(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前置备勤、压实一线,对重点防控对象开展驻点值守、流动巡逻,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救早灭小”。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各社区、科室、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 “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推出若干在社会上有震撼、在群众中有影响的消防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消防、参与冬防的热潮。教育、民宗、民政、住建、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 “三提示”,督促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针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各社区要组织村干部、全科网格等力量“进村入户”开展隐患排查、常识宣传、逃生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要广泛依托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提示,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知晓率。

(六)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常态化执法,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行相关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加强专职队、志愿队、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人员、器材、装备,冬春火灾防控期间,镇消安委办要对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一次专项督导,重点检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器材装备是否完整好用、能否熟练做到战斗展开。公安、交通运输、卫健、消防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一次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同配合能力。要紧盯工业园区等区域,加强市政消火栓、取水码头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研判会商机制。冬春火灾防控期间,镇消安委办要每月组织研判会商,梳理、通报重点行业火灾情况和重点区域火灾风险。2021 年 3 月 31 日前,组织召开 1 次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固化成果、总结经验。

(二)隐患曝光机制。11 月底前、元旦节前和春节前,镇级媒体要组织 1 次火灾隐患集中曝光,公布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倒逼整改。对于省、市曝光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社区、科室、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原则上冬防结束前必须整改完毕。

(三)联合惩戒机制。冬春火灾防控期间,经发、公安、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要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各社区要定期组织开展“零点”夜查。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要依托信用管理、星级评定、评优评先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

(四)分级约谈机制。冬春火灾防控期间,镇消安委办要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社区、科室、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约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单位负责人予以约谈。消防部门要对大型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予以警示约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要对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负责人予以警示培训。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 年 11 月 20 日前)。各社区、科室、有关单位分别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1 年全国“两会”结束)。各社区、科室、有关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根据节点组织检查验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 年全国“两会”结束后 7 日内)。镇消安委办组织综合性督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消安委办统筹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社区、科室、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各尽其职,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社区、科室、有关单位要细化任务分工,落实清单化管控,紧盯时间节点,推进任务销号。镇消安委办要每月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区域和单位,及时进行通报,落实预警、函告、约谈、督办措施。对发生火灾的,严格落实 “三个必须”刚性问责机制。

各社区、科室、有关单位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于每月 26 日前报送镇消安委办,并在全国“两会”结束后 7 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徐培宇,联系电话:0577-62730119)。

附件:2020 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清单 

柳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1

紧盯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减存量、控增量、提质量”目标,对照已整治单位、停租停用单位、漏排漏改单位花名册,分类分级实施“回头看”,落实“绿灰黄红”分类管理和“秒响应”智能化管理。

各社区、政法办(消防)、公安分局(派出所)

2

12月底前“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疏散不独立合用场所隐患整治见底清零。

3

12月底前依托“安居码”平台、“秒响应”平台等探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4

12月底前,在册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基本保持完好有效,楼长、经理人100%配备并履职到位,高层公共建筑及新建住宅小区100%建立微型消防站。完成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住建分局、政法办(消防)、公安分局(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5

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点建设和电气线路改造提升,严格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

政法办(消防)、公安分局(派出所)各社区

6

完成1个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

政法办(消防)、新城社区、市场监管分局

7

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综合整治,督办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问题。

安监分局、经发办、公安分局(派出所)、住建分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政法办(消防)

8

年底前,认真对照三年行动要求部署2021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政法办(消防)

9

紧盯“双十二”购物购物节活动,组织开展快递物流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违规分隔住人、违章搭建、防火分隔不到位、占用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

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邮政公司 、政法办(消防)

10

结合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三合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封闭、易燃可燃危险化学品违规使用存放等突出隐患。

经发办、安监分局、政法办(消防)、市场监管分局

11

要开展聚氨酯泡沫夹芯材料活动板房、彩钢板房的集中整治“清零”行动,对发现存在违规住人的,一律纳入“三改一拆”重点对象予以整治。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住建分局、政法办(消防)

12

紧盯元旦、春节、元宵、“两会”等系列重大节庆、重要活动,各社区、有关单位必须对活动举办场所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主办单位落实防控措施。

各社区、政法办(消防)

13

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社区要逐一梳理1批不放心单位、不放心区域,常态做好晚上8时至凌晨6时的消防安全“大巡防”。

各社区、政法办(消防)

14

重点时期要组织专职队、志愿队、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前置备勤、压实一线,对重点防控对象开展驻点值守、流动巡逻,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救早灭小”。

各社区、政法办(消防)

15

各社区、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推出若干在社会上有震撼、在群众中有影响的消防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消防、参与冬防的热潮。

党建办(宣传)、政法办(消防)、柳市学区、党建办(统战)、住建分局、卫生监督所、安监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各社区

16

教育、民宗、民政、住建、卫健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三提示”,督促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柳市学区、党建办(统战)、社会事务办、住建分局、卫生监督所

17

针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各社区要组织村干部、全科网格等力量“进村入户”开展隐患排查、常识宣传、逃生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社区、政法办

(消防)

18

要广泛依托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提示,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知晓率。

各社区、政法办(消防)、党建办(宣传)

19

严格《温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任务清单》要求,推进应急管理站和消防工作站一体化建设,落实消防安全常态化执法。

安监分局、政法办(消防)

20

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行相关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公安分局(派出所)

21

加强专职队、志愿队、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人员、器材、装备,冬春火灾防控期间,镇消安委办要对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一次专项督导,重点检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器材装备是否完整好用、能否熟练做到战斗展开。

政法办(消防)

22

消防、公安、交通运输、卫健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一次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同配合能力。

政法办(消防)、公安分局(派出所)、道路运输管理所、卫生监督所

23

紧盯工业园区等区域,加强市政消火栓、取水码头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政法办(消防)、村镇建设办

24

冬春火灾防控期间,镇消安委办要每月组织研判会商,梳理、通报重点行业火灾情况和重点区域火灾风险。

政法办(消防)

25

2021年3月31日前,至少组织召开1次部门联席会议,固化成果,总结经验。

政法办(消防)、公安分局、柳市学区、党建办(统战)、住建分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卫生监督所、 市场监管分局、安监分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村镇建设办

26

11月底前、元旦节前和春节前,主流媒体要组织1次火灾隐患集中曝光,公布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倒逼整改。

政法办(消防)、党建办(宣传)

7

对于省、市曝光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社区、科室、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原则上冬防结束前必须整改完毕。

政法办(消防)

28

冬春火灾防控期间,经发、公安、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要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定期开展“零点”夜查。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要依托信用管理、星级评定、评优评先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

经发办、政法办(消防)、公安分局、住建分局、安监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29

冬春火灾防控期间,镇消安委办要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社区、科室、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约谈。

政法办(消防)

30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单位负责人予以约谈。

柳市学区、党建办(统战)、住建分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卫生监督所、 安监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村镇办

31

消防部门要对大型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予以警示约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要对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负责人予以警示培训。

政法办(消防)、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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