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信局关于下达第三批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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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清市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乐经信[2019 ]6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8]79号)文件要求,经公示,现下达第三批小微园建设提升专项资金402.04万元,其中数字化试点示范园区创建费用补助266.04万元;数字化园区改造补助50万元;小微企业园户外大屏推进“远教入园”工作补助27.51万元;小微企业园风险隐患排查经费11.42万元;小微企业园市级管理系统建设合同费用26.91万元;2020年度小微企业园市级管理系统维护费用3万元;“瓯e办”便民服务一体机采购费用17.16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1.数字化试点示范园区创建费用补助情况表 2.数字化园区改造补助情况表 3.小微企业园户外大屏推进“远教入园”工作补助情况表 4.小微企业园风险隐患排查经费情况表 5.小微企业园市级管理系统建设及维护合同费用 6.“瓯e办”便民服务一体机采购费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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