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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经信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乐清市数字经济奖励和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专项等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0-182063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管理
  • 文号:
  • 乐经信〔2020〕100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7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企业: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2019年度激励政策>的通知》(乐经信〔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的通知》(乐经信〔2020〕26号)、《乐清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实施方案及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等文件。对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给予390万元奖励;对被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等8家评为省级、温州市级数字经济示范试点的企业奖励65万元;对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实施的两化深度融合项目补助648.08万元;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正泰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补助150万元;对温州俱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等2个智能装备云试点项目补助120万元;对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4个车间物联网改造试点项目补助294.34万元。2020年度数字经济奖励和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专项等资金合计1667.42万元(详见附件),其中343.75万元已下达,现下达1323.67万元。

附件:1.数字经济示范试点荣誉类奖励资金明细表

2.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专项和两化融合项目奖励资金明细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0〕100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乐清市数字经济奖励和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专项等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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