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信局关于下达乐清市2020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批)、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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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乐清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2019年度激励办法>的通知》(乐经信〔2019〕71号)、《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乐经信〔2020〕26 号)等文件精神,对2020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批)组织专家审核验收,经审核浙江津达电子有限公司等9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条件要求,合计下达补助资金663.66万元(详见附件1)。对列入2020年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奖励100万元。对列入2020年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7个绿色设计产品,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合计奖励210万元。 附件:1.乐清市2020年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批)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 2.2020年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 3.2020年创建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0〕102号关于下达乐清市2020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批)、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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