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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经信局关于下达浙大紫金港•乐清数字经济创新基地(浙大-乐清智能电气研究基地)第一年度运营考核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0-182073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管理
  • 文号:
  • 乐经信〔2020〕101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8
  • 有效性:
  • 有效

杭州经信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浙大-乐清智能电气研究基地运营合作协议》(简称《运营合作协议》)文件要求,经评审考核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你公司第一年度运营考核评审得分96分,考核为合格,给予下达第一年度考核费45万元及下一年度运营费85万元,合计130万元。

希望你公司继续做好浙大紫金港•乐清数字经济创新基地(浙大-乐清智能电气研究基地)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在技术、人才和项目等创新资源的对接,为我市打造全省数字经济创新示范“飞地”做出贡献。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0〕101号关于下达浙大紫金港乐清数字经济创新基地(浙大-乐清智能电气研究基地)第一年度运营考核资金的通知-timevale-conver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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